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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废止(河南省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日前,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按年征收、分季缴纳等。


【消息】

按年征收,分季缴纳,我省要做好房产税征管工作

《通知》称,为做好我省房产税征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缴纳,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房产出租的,可按次缴纳。


此外,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一)纳税人所处的行业及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纳税人生产经营困难、连续三年发生亏损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损失严重;


(三)纳税人年度内发放职工工资困难,且纳税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本通知涉及的纳税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确定。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释疑】

自己住的房子不必担心缴税,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减负”

此消息发出后,有人表示,自己住的房子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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