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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靠谱的税收筹划节税服务客户(东莞节税方案)


2.说上市前合规性改造,道上市中财务管理问题,悟上市后财务内控体系建立,教你避开上市过程中的那些”雷区”。


3.一次性结识百位企业核心高管,拓展行业资源,真实案例学习。


参会对象:仅限企业CEO、CFO及能够提供相关财务合规服务的机构


各位企业家、各位CFO家人,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


欢迎大家聆听“CFO人开讲”,了解、关注CFO俱乐部里优秀的财务人。我是王争良,2007年加入CFO五期学习,今天很荣幸与大家一起分享“股权转让税收筹划和高新优惠政策”这个主题。


我曾多年就职企业财务总监,现任东莞市诚琅会计师事务所、东莞诚琅税务师事务所、东莞诚琅企业服务公司总经理,历年来为各大企业提供股份制改造与上市咨询,审计,谙熟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领域的有关业务。特别在大型企业的税收筹划、合并和分立、转让定价、企业风险顾问、股份制改造等方面积累了丰厚的实战经验。



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主题是“股权转让税收筹划和高新优惠政策”。


一、股权转让税收筹划


随着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也日趋活跃,由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得税税收成本,已成为个人、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时所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然而在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税收制度下,股权转让方面的税收筹划已远不如从前那么方便了,但也并不是无计可施,还是可以在政策范围内做些合理筹划的。


股权转让交纳税金的基本公式是:


股权转让应交纳的税金=税基(股权转让所得)×税率


这个公式中“股权转让所得”是税基,是一个变数;“税率”是政策。


从这个公式中也可以看出,在做税收筹划时有二条路可走:一是,降低税基;二是,灵活合理的利用政策。


下面从2个案例来分析一下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例1:


我的一个客户是一家外资企业,2001年成立,投资人(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一家离岸公司,在东莞租厂房经营,注册资本8亿港币,至2015年3月31日实收资金本4.8亿港币。


2013年以来由于该企业所处行业被智能手机逐步代替,收入和效益迅速下滑。2015年3月董事会决定与时俱进转做手机相关产品,需增加投资5亿。可资金从哪里来,董事会也有商议:


1、从大陆银行借款,企业没有硬资产,显然是借不到的;


2、从境外企业调入,而境外企业也抽不出资金来;


3、上“新三板”融资


4、转让股份,吸收新股东投资?


在这个时候,企业董事长从台湾飞过来,把我找过去一起讨论。决定,先转让部分股份,拿到资金开发新产品和市场。2015年6月找到了受让人,出资3.5亿人民币,受让35%有股权,成功完成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要合同签了,股权转让工作开始了,可转让所得税也不少。企业成立开始至2010年,企业发展很快,尽管2013年至2015年3月亏损,但截止2015年3月31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仍有8,700万元。


从前面的公式可知,转让所得税的多少在于税基,一般情况下为: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时实有净资产-取得股权的成本)×转出股权的比例。


也就是说,此时的税基为3,045万元[(净资产56,700万元-实收资金本48,000万元)×35%];净资产=实收资本 未分配利润]。按10%的预提所得税计算,应交纳转让所得税304.5万元。


这时,企业董事长又从台湾打来电话:300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在企业资金困难的时候的确还是个不小的数。同时,要求我与他想想办法。我去到企业后,做了2件事:一是把各年的利润做了梳理;二是要求企业把存货进行了盘点,并将长期不能出售和长期放置于仓库的材料进行了归类。


通过对各年利润的梳理发现,截止2015年3月31日账面利润8,700万元,其中:2008年1月1日前实现的利润5,780万元,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实现的利润3,441万元,2013年至2015年3月31日亏损521万元。


通过对存货的清理发现,有836万元的产品已过时,在市场上销售困难。


鉴于此,我给企业出了如下2招:


一是,由企业董事会做出决定,将836万元难以销售的商品进行降价处理,并按企业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2015年4月按350万元出售。


二是,请会计师事务所出一份利润分配专项审计报告,把2008年1月1日前的利润进行分配。


通过上述2个招,企业的税收负担从304.5万元减少到115.5万元,同时在企业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增加了350万元的现金。


1、由于对难于销售的存货进行处理,既得到了350万的现金,未分配利润从8,700万元减少到8,214万元,减少了486万元(836-350)。


2、由于对2008年1月1日前的利润进得行了分配,企业净资产减少4,913万元,即:5,780万元×(1-15%)。


实际净资产51,301万元(实收资本48,000万元 2008年1月1日前的留存收益867万元, 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利润2920万元-处理存货486万元)。


3、股权转让所得=(净资产51,301万元-实收资本48,000万)×35%=1,155.4万元



4、实际缴纳的预提所得税1,155.4×10%=115.5万元。


这里说明一下:2008年1月1日前利润分配所得免征预提所得税;


上例说明:


1、夯实企业资产是税收筹划的一条途径;


2、把企业资产正确归类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一条途径。


例2:


2016年5月一位企业董事长给我电话:旗下有一公司的一块地准备出售给深圳某房地产公司,已谈判三个多月了,双方就是达成不了一致意见。地价3亿并不低,主要原因是要交纳各种税费1.6亿,如果售出:结果是企业无利可图。我接到此案后,到企业了解情况:


该企业2001年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2个股东各占50%的股份。成立后购买了一块35亩的土地,除交纳土地使用税和正常维护外,一直没有开发,也没有任何经营活动。账面土地购置成本3,200万元,未分配利润-780万元。


表面上看,不是无利可图,而是高额利润。但经了解,除账面成本3500万元外,还有土地平整成本、借款成本及其他成本近1亿元,但这些成本没有取得合法的凭证,企业也没有入账。此情形在早期房地产行业比比皆是。


我去到企业后,给出了2招:


一是,请税务部门核定成本;二是,改土地销售为股权转让。


首先,对该地的实际成本进行了梳理,合计利息、税费等9600万元。准备好成本资料提交给税务相关人员,反馈意见是绝大部分成本都不予承认。该税务核定成本的方案搁浅了。


于是实施第二个方案,改土地销售为股权转让。由于股权转让方案的实施,税收减少10,826万元:


1、转让所得税:(转让收入30,000万元-账面成本3,500万元-账面亏损780万元)×20%=5,144万元;


2、印花税30万元。


2、与土地销售交纳16,000万元税费比较节省10,826万元。


实际上,在此处还可以进一步对股权转让税收筹划,把税收降到更低。


这个案例说明,可以利用股权转让在不同税种间进行税收筹划。


二、高新优惠政策


国家从多处给予了企业的税收优惠,利用好了有利企业发展,不用白不用。但如何去利用这些好的优惠政策,必须具备2个基础:一是对政策的了解;二是对政策的理解。


下面从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政策来说明一下高新技术企业的优越性: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1、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低到15%;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


3、有的地区(如:深圳)还在股权转让上给予减免。


除税收优惠政策外,还有财政补贴政策,以广东为例:


1、培育入库存企业(不包括深圳)补贴30万;


2、培育出库存企业补贴30万;


3、各市(镇)补贴10-160万不等;


4、省(市)研发费用贴10%左右;


5、深圳还有住房等其他补贴。


尽管有这些优惠政策,可是还有不少符合条件的企业关在高新门外,主要是对高新政策的了解不够,同时有的对高新政策的理解不够。下面举例帮助理解高新税收政策:


例3:


2015年上半年我去一家生产刀锯的企业做业务,发现该企业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但不是高新企业,就与老板聊起高新企业的相关政策。这个老板也不古板,说:原来对高新企业有所了解,但没去深入研究,既然有这么多好处何必不去受用呢?一下答应将此业务委托给我们做。2016年我为其把高新拿下了。


2017年4月该企业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2015年比较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如下:


2015年销售8,90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23.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5.88万元,没有享受税收优惠。2016年通过了高新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销售收入10,300万元,账面净利润289.4万元,研发费用497.5万元,不但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还有83.73万元可在下一年度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即: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账面利润289.4-加计扣除497.5×75%=-83.73万元。


总之,企业的税收和税收政策是每一个老板和财务人应当高度重视的,合理的税收筹划能给企业带来实惠,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也会对企业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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