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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崭新规定的补充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受疫情影响,单位生产的货物库存积压,可以用货物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吗?


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延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吗?


小锦今日获悉,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与天府相关企业联合主办了《单位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多家企业代表到场聆听了讲座。


针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疫情背景下用人单位延迟发放工资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等问题,法院速裁中心牟治伟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针对大家关心的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等问题,小锦专门整理了一个“小锦囊”,奉送给大家。


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答:不影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


问: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答: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问:为降低员工流动性和招工成本,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问:受疫情影响,单位生产的货物库存积压,可以用货物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吗?


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劳动者吗?


答:用人单位作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情形和法定的程序。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满足了法定的情形,但如果不满足法定的程序,未提前通知工会或者听取工会的意见,仍然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八十七条)


问: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延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为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导致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可以在征得单位工会同意后,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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