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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修正时间)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国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的非常明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余淼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我国潜在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国内大循环的保障,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会长肖金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的是促进双循环。主要表现在建立统一的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商品市场、能源市场和生态市场等。


《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对此肖金成表示,建立统一的能源市场,主要范围是电力市场和煤炭市场。我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但各地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有的地方要提前达峰,而煤炭储量丰富的地方可能要稍晚一些,因此要全国统筹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余淼杰强调,之所以提出建立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其实是和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密相关的。为实现绿色普遍形态,全国统一大市场应该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意见》强调要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余淼杰指出,在强化反垄断方面,要保证各个市场主体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一方面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造力、影响力、控制力,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和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普遍发展。


“关于反垄断,主要是对市场平台的垄断行为进行干预,如出租车市场、油品市场、电讯市场、物流市场、蔬菜市场等。在这些市场上反对不公平竞争和变相倾销。而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主要体现在打破对市场准入和要素流动的限制。还有消除劳动力市场方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歧视等。”肖金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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