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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管理办法(陕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行的具体时间)


为贯彻落实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7月8日,陕西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国家第三批)推进会在省档案馆召开,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企业处专家,试点联合工作组成员及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3家试点单位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共40人参加会议。



省档案馆副馆长解华波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深刻理解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试点工作有助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有助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二是精心组织,扎实推动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准确把握试点工作任务要求,推动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通过验收。三是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见成效。联合工作组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集中工作力量,集中时间进行试点单位跟踪指导,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帮助整改,并形成陕西省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应用。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认本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试点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


参会单位纷纷表示,此次会议明晰了试点工作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会后将加强试点工作推进,争取早日完成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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