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标志是(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税务机关的某一具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7月,闵行区行政复议局经批复正式挂牌成立。


按照市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各区行政复议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闵行区行政复议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