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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类贷款如何计息(损失类贷款还会计息吗)

资金占用利息怎么算


资金占用利息一般是指债务人逾期付款而占用了债权人的资金,应当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


买卖、租赁、投资、服务费等发生的费用,对方逾期支付的,能不能主张资金占有利息,怎么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下面逐一分析: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


简单说:


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


约定了利息的,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暂定15.4%)。


• 需要详细了解的,关注我的文章,有关于民间借贷的详细解读。




二、非借贷案件的利息。


关于非借贷案件逾期付款的责任,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统一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定3.85%)。


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尽管只有约4%/年,但如果涉案金额大,逾期时间长,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一般律师在起诉时只会主张本金,不会帮你们追讨利息,所以看了我的文章的朋友,记得自己提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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