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规范后的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明确了收费标准。
网络配图
通知要求,
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必须全额返还学生。
网络配图
网络配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