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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第三分局电话(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地址)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距今仅剩3周左右的时间。厦门市税务局昨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已有超过35万纳税人通过个税汇算申报获得退税1.64亿元,但仍有部分可以退税或需要补税的纳税人未办理汇算。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申报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填写准确,切勿轻信网上“退税攻略”“退税秘籍”,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广大纳税人务必认真、仔细、如实填报年度汇算申报数据,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税务人员表示,如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不配合税务检查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提醒】


  应报未报或虚假申报 将承担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时虚增扣税项目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29条规定,“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第3条规定,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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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税务人员的帮助下,潘维廉教授很快完成了2019年度的个税汇算申报流程。“纳税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我非常高兴能够通过缴税为中国的发展做贡献,我感到很自豪。”采访时他表示,现在在中国申报个税方便很多,办税指南也很详细,“以后我就能通过手机个税App完成申报,要为厦门税务的个税服务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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