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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发2004第48号文件(内政发2014年74号文件)

兴和县委宣传部关于“内蒙古兴和县大坡底村委会百亩耕地和几万亩荒地被非法侵吞十年的举报材料”有关情况的说明


为了推进项目,县里专门设置了项目管委会,实行专人专事专办。进行项目的相关服务和配套建设工作。目前项目开发只涉及涝利海、贲红、西海窝三个村,其中完成退耕4000多亩,移民82户,为退耕户和移民户解决低保456人。


二、关于举报材料涉及的几个问题的实际情况


(一)关于荒地承包:2004年开发商向村集体承包了项目42940亩荒山荒坡进行生态治理。其中大坡底两宗,分别为13000亩和854.7亩;大卜子村西109.3亩;中心区1830亩;海窝子3800亩;店子6868亩。虽然公司承包以来一直未进行治理。但公司承包这些荒山荒坡时有村民代表签字,也有村委会盖章。可见转包手续合法。举报材料说县乡领导私自出让土地,村民不知情,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关于建设用地:公司征用500亩建设用地,是于2004年7月由县国土局逐级报批,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04]190号文件”批复,并按当时的优惠政策缴纳了100多万元出让金取得的。项目区内由开发商看门人饲养藏獒所占场地并非耕地,而是荒地,面积也只有7.4亩,并非举报材料中说的占用耕地200亩。


(三)关于退耕及补贴:项目区内原有7000多亩耕地,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精神,为增加绿色景观实施退耕。为此县乡两级政府通过有关村委会摸底,先后将项目区4000亩左右耕地列入国家退耕还林项目。退耕之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农民享受每亩160元补贴,八年之后,国家政策规定每亩补贴降为70元。县里还对退耕失地的农民从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给予58的补贴,从2011年提高到每人每月88元。


从上述情况看,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引进和开发推进作了巨大的努力,并不是无人问津。目前,县里还责成一名县委副书记专抓项目的追踪工作。发帖者所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失之偏颇、言过其实,不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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