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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工商户所得税核定征收(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办法)

■ 齐鲁名士


□ 本报通讯员 李福源


1936年7月1日,经过长时期的准备与酝酿,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以所得税为标志的直接税开始正式实行。抗战时期,所得税的征收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立了大功,为嘉奖所得税署的重大贡献,国民政府规定,每年的7月1日为“直接税节”。以一个专业税类命名节日并举办庆祝活动,这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而创办、推行这一税制的博山人高秉坊,也因此被冠以“民国财税神人”“直接税之父”的称号。


推税制改革 创直接税


高秉坊(1890年-1970年),字春如,号纯愚,博山县(现淄博市博山区)大李家村人。1909年,高秉坊考入设于济南的山东农林学堂,学习成绩优异,一直担任班长。1912年—1914年,因父亲生病,高秉坊回家侍疾,先后担任博山县第一、第四高等小学教员。1916年,高秉坊得到山东省政府资助,进入南京金陵大学森林科学习。1918年,金陵大学自治会成立,他被选为第一任自治会会长。


1919年,高秉坊从金陵大学毕业,被任命为济南模范森林局局长。他克服气候干旱、缺少水源的难题,在泰山北麓长城岭一带开辟林场,将其设置为第一林场。因工作勤勉,注重民生,高秉坊与农民的关系处得很融洽,历城、泰安两县的农民曾联合建造了一座“造福无疆”的牌坊,以示赞扬和纪念。这一时期,工作之余,高秉坊还撰写了《中国森林学概论》,由商务印书馆刊行。


一战后,北洋政府根据巴黎和会公约,要求日本将占领的青岛归还中国。为此,政府专门成立“中日鲁案督办公署”,专司接收善后事宜。孔祥熙任督办公署实业处长。1922年,经森林学专家凌道扬介绍,高秉坊以森林局局长资格调任公署实业处技术员兼公产委员会委员,由此结识孔祥熙。


高秉坊办事干练,且极为负责,深受孔祥熙赏识。工作中,他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提出了《日本在太平洋会议议决交还青岛后,滥伐之森林价值应退还中国》一案,力争国权。该案统计数字翔实,理论事实清楚,孔祥熙对此极为赞赏。这一提案后来在《青岛之森林》中刊出。


1924年,张宗昌到山东做督军。此时的山东,军阀混战,到处硝烟弥漫。高秉坊被迫离开青岛,任察哈尔省实业厅科长兼该省农业试验场场长,后赴广州,投奔孔祥熙,任广东革命政府财政部秘书。北伐战争后,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孔祥熙任工商部长,后改任实业部部长,高秉坊任总务司司长,掌管全部事务。


任职期间,高秉坊兢兢业业,在推行国货展览、工业实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活上,他精明干练,与孔祥熙关系极为融洽,不仅机关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连孔家的家务也大多由他处理。孔祥熙将其视为心腹,事无巨细,全部交由高秉坊处理。但是孔家其他人却对高秉坊没有多少好感。高秉坊每天都要接送孔令侃、孔令俊上学放学,两个孩子自小受宠,蛮横无理,稍有不如意即大哭大闹。一天,高秉坊照常送孔令侃上学,孔令侃又在无理取闹,迟迟不肯上车。高秉坊怕耽误上学,就抱起孔令侃往车里走,结果孔令侃又抓又踢,高喊救命。事情惊动了宋蔼龄,宋蔼龄本就对高秉坊不大待见,看到这一出闹剧后,十分不满,厉声指责高秉坊。后来,孔祥熙任财政部长,想让高秉坊任财政部总务司司长,宋蔼龄从中阻挠,孔祥熙没办法,只好安置高秉坊任赋税司司长。


在财政部内,赋税司名义上是管理全国赋税,但有职无权,实际上并不征收赋税。因为在财政部内,各税制都有相应部门征收,盐税由盐政司和盐务总局主管,关税由关务署负责,货物税由货物署掌管,田赋及其他地方财政由各省各自为政,赋税管理极为混乱。


1934年5月,财政部召开以整理地方财政为目的的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会上,高秉坊及他所在的赋税司认为,地方捐税名目繁多,弊端重重,有损国体,提出整理地捐税的方案,并获一致通过。会后,财政部成立了整理地方捐税委员会,高秉坊兼任主任秘书一职。


为将税制改革进行到底,高秉坊找到了在财税方面颇有研究的宁承恩商议。宁承恩提出,把各种捐税统一为所得税,由赋税司统一开征。高秉坊认为可行,上报孔祥熙同意后,召开各省财政厅厅长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1936年7月1日,财政部设立直接税筹备处,高秉坊担任直接税筹备处主任、直接税署署长。直接税筹备处负责拟定《所得税实施细则》。《所得税实施细则》履行立法程序,报由国民政府、行政院明令公布全国,与《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日施行。实施当日,直接税筹备处即改为所得税事务处,以名实相符。此后,各省逐步设立了所得税办事机构,筹备开征。经过一段时期的筹备,所得税于1937年1月1日正式开征,从而迈开了中国直接税开办第一步。


高秉坊对旧税制的种种弊端和旧税从业人员的劣行了然于胸,所以所得税创办伊始,他就倡导“新税新人新精神”,实行考试用人,招收大学、高中毕业的青年学生,建立新的稽征队伍。招录工作中,他杜绝任人唯亲,非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坚决不用。


为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高秉坊还主持开办了直接税人员训练班,培训高级税务人员。他经常教导要坚持学术第一,主张把教育和工作合而为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新税阵营中培养学术之风,规定税务人员经过一定的服务年限,可以向上一级考升。


为做到有规可依,高秉坊在工作中边干边摸索,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最初,只有一个《税务人员考试暂行条例》制度,他陆续补充增添,最后形成15个相关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为严格工作程序,高秉坊提出“廉、能、勤、毅”四字税训,作为税务人员的工作与生活规范。“廉”就是要律己严法,一尘不染;“能”就是要具备胜任工作的才能;“勤”就是要保持勤能补拙的古训,永不自满,勤于本职工作;“毅”就是工作上不怕艰苦,刚毅不拔,坚持到底。


直接税署还订有“四风”:学校之风——税务人员要永远保持学校读书的风气;军队之风——要像军队那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步调一致,共同奋斗;宗教之风——要像牧师传教那样,宣传税法,使社会理解;家庭之风——税务人员要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亲如兄弟姐妹。


高秉坊认为,税制、税训、税风为直接税的三大基础,缺一不可。


在具体征税过程中,他实行税务稽征和税款经收绝对分开的制度,由税局负责核定纳税额、填发通知单,纳税人持单直接向征收税款的银行或邮局交纳,当天转入账户。这样,不但统一了国家库藏收支的稽核,而且减少了税务员中饱私囊等舞弊行为,国家税收明显提高。


直接税的预算,自1937年开征起,第一年为5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至1943年达42.5亿元(主管各税合计),占国家岁入的四分之一。


触“家族”利益 结怨高层


随着税制的日臻完善及税收的稳步增长,直接税署由原来的有名无实逐渐成为财政部最重要的部门,高秉坊为孔祥熙的财政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成为孔祥熙最倚重的干将。但他的举止却引起了其他国民党高层的嫉妒和不满。


抗战爆发后,陈立夫、陈果夫的CC系势力急剧膨胀,全面把持了国民党中高级干部的晋升大权,他们所操控的中央政治大学及其附属学校负责培训国民党高级干部,不经过这些学校培训的干部要想正常晋升是十分困难的。所得税开办之初,采用考试用人的政策。在筹办税务人员训练班时,陈果夫即向孔祥熙建议取消办税训班之议,所得税需要干部,可由中央政治学校负责输送,必要时,也可交由“中政校”代办。话说得冠冕堂皇,实质却是想抓人事权,培植自己的力量。


孔祥熙征求高秉坊的意见。高秉坊从业务方面汇报说,如果业务干部不归业务机关自己训练,则新税、新人、新精神的目标就不会实现。在孔、陈两大家族争夺财政的斗争中,孔祥熙自然也不会放手。因此,孔祥熙拒绝了陈果夫的建议,仍由财政部自行办理税训班。高秉坊为防止陈果夫继续破坏,又建议孔祥熙向蒋介石提请,派当时担任全国学生军训的教导总队队长桂永清充任税训班的训育主任。


桂永清是黄埔系的骨干,此时正带着蒋介石的警卫军教导总队驻在南京孝陵卫,拱卫首都。他接手税训班的训育主任后,对工作非常热心,并特别借出孝陵卫总队部一个教室、一间营房为税训班使用,给税训班解决了实际困难。因高秉坊的建议,蒋介石同意由财政部自行办税务培训班,陈果夫、陈立夫兄弟插手财政大权的希望落空,对孔祥熙的不满和对高秉坊的仇恨也就随之而生。


1942年,直接税署统一征收营业税,各省市营业局、营业所的一切关系都由直接税署管理。当时四川的营业税分局中,有六个分局长是CC系的中统分子。中统那些年靠收营业税得到了不少好处。


中统局长徐恩曾派人到直接税署找高秉坊,称四川省营业税各分局中有六个分局长担任着中统局的任务,商请予以保留。高秉坊毫不给情面,直接拒绝,他给的理由是,直接税的税务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资历,合格的一律留用,不合格的就无法通融。一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分担另一个不同机关的任务,并且税务员按规定是要经常调动的,不能固定在一个职位和一个地方。不久,这六个分局长被高秉坊撤换了五个,留任的一个也由江津调到永川去了。


同年人事考核,全国营业税人员经审核调训,前后裁汰了800多人,大多是兼差的、挂名的,或者是控案累累的,其中有不少是CC系分子。此举使CC系对其更加恨之入骨,发誓要进行报复。


高秉坊对CC系和中统不给面子,对中统的对头军统同样也不留情面。军统头子戴笠曾一直兼任财政部缉私署署长,财政部所辖各地缉私机构都由军统人员把持。他们往往借直接税名义敲诈勒索,无恶不作,以致怨声载道,各分局时有反映。高秉坊常常在原件上批注:“请雨农(戴的别号)兄阅”或“送戴署长”,日久天长,戴笠对其颇多积怨。某次部务会议上,高秉坊建议各地部属机关牌子上只写机关名称,不冠以“财政部”三字,并常说财政部的名誉就是被缉私署弄坏了,这令戴笠十分尴尬。后来缉私署终被撤销,戴笠断了一大财源,也对高秉坊怀恨在心。


背负冤案 锒铛入狱


1944年夏天,审计部派两位专员到直接税署检查“一丙保证金”的账簿。大家感觉此事来得很蹊跷,为什么别的不查,单单指定“一丙保证金”部分?高秉坊认为,账簿俱在,无事不可公开,思想上并未重视。审计部来人断断续续查了好几次,检查完毕,也没提什么意见。署里认为事情就结束了,直到年底也没听到任何消息。


1945年2月3日,直接税署接到军事委员会命令,说将高秉坊撤职,交法院查办。2月15日,财政部派秘书石振玉解送高秉坊到重庆实验地方法院投案,遂被拘押候审。


高秉坊的妻子唐蕴为救丈夫,专赴汪山恭请章士钊先生为辩护人。章士钊在重庆陕西街设有律师事务所,对外接受诉讼案件,他与高秉坊素来相识,深知其为人,自告奋勇出任高秉坊的辩护人,并亲自撰写了辩护词。


5月3日,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中列举了种种提用“一丙保证金”的事实均有贪污舞弊嫌疑,另附有多个部门和会计师的审计材料,证明高秉坊在直接税署署长任内迭次利用职权,假借各种如买米、米代金、建筑费等,提用“一丙保证金”,实际则移以经商图利。


5月25日,法院公开审理高秉坊案,章士钊先生亲自出庭辩护,针对起诉书中所列举的被告人罪证,逐一剖析,进行辩护。社会贤达沈钧儒等人到堂旁听。


6月23日,法院第二次公开庭审,仍就起诉书内容反复讯问,多次提出中统、军统的调查材料作证,而对被告所提供的材料熟视无睹。未几,宣告辩论终结,将于6月30日宣判。


6月30日9时,法院开庭,刑庭庭长李懋宣举起判决书,高声宣读:“高秉坊意图得利,截留公款,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念到尾句,哑不成声,快速退庭。后高秉坊回忆此事笑称,李懋宣给人当刽子手,也不是一件心安理得的事。


此案一宣判,庭下众人哗然,不仅出乎普通群众意料,律师们也感到愕然。高秉坊连呼冤枉,章士钊当场表示要继续上诉,他拍着桌子大骂:“如此暗无天日,六法大全尚有何用?只有撕毁了!”


宣判当晚,司法院院长居正召见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及重庆实验地方法院院长查良鉴,怒斥二人说:“你们上下其手,对高秉坊案如此处理,司法之尊严安在?须知人非机器,死了就不能复生。”说完回东山寓所,次日即飞往兰州,直至高秉坊案发还重审,才肯回重庆。


一审判决后,高秉坊的山东同乡丁惟汾、孔德成等人及19个团体相继具呈最高法院,要求司法公正,呼吁保障人权。各地报纸也纷纷以头号醒目大字标题巨幅登载,认为量刑不当。时在美国的孔祥熙也托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向蒋介石说情。


迫于多方压力,1945年7月20日,重庆实验地方法院将全案卷宗转送最高法院。8月21日,最高法院第一分院将全案发还重庆实验地方法院重审。


法院院长查良鉴不属于任何党派,当初他不愿卷入党派之争,所以将案件转给李懋宣处理。后来看到李懋宣判高秉坊死刑,深感不安,所以在重审时让同样不属任何派系的李坚夫担任审判长。


李坚夫接手后,发现指控材料皆为伪造,对高秉坊亦极为同情。但如果宣判其无罪,那便是和CC系,尤其是和蒋介石过不去。后来他想为高秉坊列一二罪名,判七八年有期徒刑交差。但CC系坚持要判最高徒刑。迫于CC系的淫威,李坚夫最终屈服。1946年1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高秉坊连续对主管事务图利,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其余部分无罪。”


二审判决后,高秉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受理后,维持重庆法院原判。4月,最高法院核准通过判决。


1946年5月10日,高秉坊由法院看守所转送重庆石板坡四川省第二监狱,关押服刑。


历时一年、轰动山城的高秉坊“贪污案”就这样定案结束。


6月20日,《国民日报》刊发记者田茂德采写的《访高秉坊》一文,文中写到,记者没有进监时,先看到高秉坊手书对联一副“世乱年荒何为乐土,人间地狱反是天堂”,横批是“自求多福”。短短二十个字,表露了他对世态炎凉的无奈与失望。


1949年11月下旬,重庆即将解放时,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秘书长狄君武到高秉坊家,对他的妻子唐蕴说,高秉坊可以出来了。隔了几天,狄君武又来告知唐蕴,居院长(指司法院院长居正)已来重庆,住在林森路10号,可以去看他。唐蕴立即前往谒见。见面后,居正对唐蕴说,高秉坊马上可以出狱。唐蕴问是否还有政治压力?居正说:“到了现在,还有什么压力呢?这几年来辛苦了你和高先生。”说罢老泪夺眶而出。


过了几天,法院正式通知高秉坊出狱。11月25日下午,高秉坊回到康宁路原居宿舍,从此才真正恢复了自由。5天后,重庆解放。


1950年6月,高秉坊接到中南区财经委员会电令,派他为中南税务专员,7月去汉口到职,在中南税务管理局办公。


同月,税管局在内部公报《中南税务》创刊号首页公开宣告:“高秉坊先生系中国直接税创办人,提倡新税新人新精神,而遭国民党反动派陷害,直到解放,始行出狱,退居湘省。此次受中南财委特聘,于7月1日来本局襄助税收。”高秉坊“贪污”案终被新中国定为冤案。据传,高秉坊拿着《中南税务》,目光久久停留在公告上,半晌,才用激动颤抖的话语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乃共产党啊!”


1954年9月,高秉坊改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兼税务专员等职,直至退休。1970年7月1日,高秉坊病逝,与夫人唐蕴合葬于武汉郊区十门公墓,享年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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