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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东西在税务筹划中可以抵扣(购进货物用于赠送增值税能抵扣吗)

老板:我们(电器商厦)销售A冰箱,零售价6100元,并附送零售价400元的电风扇一台,问公司财务负责人,怎么开具销售发票可以做到合理节税?


那你们知道还有什么相同的方法可以做到合理节税吗(`v´)=3?



1.折扣方式销售,折扣额与销售额应开在一张发票上;


2.如若是实物折扣(就是买一送一),应将销售的货物与赠送的货物均开具在一张销售发票上,二者销售额的合计金额应为原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并把该销售额在销售的货物与赠送的货物之间按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你们知道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让购买东西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转交给卖东西的纳税人,这样购买东西的纳税人就可以根据通知单里面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中进行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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