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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没有备案(租房抵扣个税是不是要租房备案)

私募基金管理人日常均通过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除《私募登记备案办法》和《私募监管暂行办法》外,中基协还有系列规范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产品等的登记报备等不断完善、加强和细化。管理人有时不免会觉得报备流程繁复复杂,效率低下,甚至想要“弃疗”。一则案例,提醒大家,备案少一分,责任多一分。


案件事实


法院裁判


案件分析


案件小结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不少管理人认为,备案手续繁复复杂,需要填报的内容冗余且影响业务的实际展开,但我们要特别提醒的是,办理登记备案其实也是对管理人的自我保护。


以上案例的警醒意义在于,实践案例中,无登记备案信息,仅有私募基金合同及协议的,存在被法院认定为借贷法律关系的风险。借贷关系之下,基金产品运作的投资损失以及损失原因在所不问,基金管理人需全额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与上述案件相似的还有(2016)粤0391民初1248号案件以及(2016)津02民终4743号案件等。不合规的私募基金产品将不能受“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等投资理财类产品规则的保护。通常不合规的私募基金产品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私募管理人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基金投资者不符合合格投资人标准;基金产品未备案、基金协议中保本保息等。对此,还请读者朋友自查。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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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ui@denton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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