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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禹区工商局官网(广州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商事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工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市场商户提交2014年度报工商局告的通告》、《关于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信息的通告》(详情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查阅,网址:http://www.gzaic.gov.cn)市场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4年番禺区12月31日前经本市各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5年2月1日至6月3官网0日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广州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自2015年2月1日起,在本市工商部门领取营番禹区业执照的企管理局业,应监督管理当自企业相关信息形成之日起20官网个工作日内登录广州红盾信番禺区息网,向社会公示企业相关信息,其真实性、及时性由企业负责。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本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管理局商户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或企业公示的信息存在虚假,可向本市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自接到监督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工商局,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监督报人。


四、本市工商部门将不定期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或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抽查,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将其载入经营番禹区异常名监督管理录并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番禺分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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