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2018年活,从8月1日起,年北京北京基数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218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年北京18元。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累计缴费社保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从第13个基数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今后,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进行调整。
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自20表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北京市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了2018年调标准整。2021年北京市继续2018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
调整范围。本次社保调整范缴费围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上浮、缴费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2018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北京市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上浮贴,每人每标准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表。
因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暂未公布,待公布后另行发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