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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委托代销商品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最近收到学员留言,公司一般纳税人,平时都是公司直接对外销售货物,现准备找一家合作单位帮忙代销,对方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合作单位要求我们给他们全额开具发票。2019年9月对方销售收到10000元,他们直接拿1000元,另外9000元交给我们,但是他要我们开10000的票给他们,这样处理可以吗?



​中税网校告诉大家:这属于收取手续费形式的委托代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故合作单位要求你们开具全额发票是正确的。同时对方收取的10%手续费,属于提供代理服务,应当按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征收率)向你们开具增值税发票。


【参考政策】


l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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