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代理记账公业务规范(代理记账业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二)记账代理记规范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规范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代理有固定的办公代理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的必要性


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应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需要自主决定。一般来说,单位的规模、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复杂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是决定单位公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


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业务大、经营管理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及时组织核算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实业务行有效的公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质记账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