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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休养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商贸公司经营范围)

(上接D16版)


法定代表人:徐玉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发电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发电经审计总资产为373,566,671.98元,净资产为294,404,567.88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4,261,336.86元,实现净利润162,073,100.71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发电的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发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发电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六)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王道恒塔村


法定代表人:郭光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休养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源投资控制的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焦化有限公司持有恒源煤化工73.5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源煤化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40,382,711.38元,净资产为68,287,362.86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9,394,735.65元,实现净利润-16,070,375.09元。


公司与恒源煤化工的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煤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煤化工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七)陕西广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运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休养西广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B-2301


法定代表人:任晓鹏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运输信息咨询;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广通运输2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通运输经审计总资产为188,470,340.49元,净资产为67,459,604.71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8,858,765.71元,实现净利润11,352,180.08元。


公司与广通运输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广通运输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广通运输为陕煤集团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八)西安煤矿机械专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机设备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煤矿机械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中段7号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权振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强度园环链、起重吊具、截齿、齿座、煤机产品配件、掘进机、矿用设备配件、矿井提升运输设备、采煤机滚筒、掘进机截割头、给料机、转载设备、矿井窄轨辅助运输设备、排矸设备、煤矿机电类产品及配件、机械类机电产品及配件、金属结构类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修理、咨询、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钢材、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煤机设备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煤机设备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55,220,167.01元,净资产为19,639,159.2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473,812.68元,实现净利润1,032,629.36元。


公司与煤机设备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煤机设备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煤机设备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九)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帮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709号1幢10楼1008室


法定代表人:朱保平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煤化工科技和石油化工科技、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工程设计(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纺织品、家具、服装、玩具、煤炭、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建筑材料的、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化工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胜帮科技68.34%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胜帮科技经审计总资产为6,518,087,539.30元,净资产为5,700,465,325.56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7,419,078.97元,实现净利润557,602,167.37元。


公司与胜帮科技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胜帮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胜帮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陕西绿宇明光景观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宇明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绿宇明光景观装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锦路35号合容电气大厦8层(凤城七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张字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子办公设备销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绿宇明光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宇明光经审计总资产为96,866商贸,240.17元,净资产为36,280,449.93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447,748.52元,实现净利润3,287,667.85元。


公司与绿宇明光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绿宇明光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绿宇明光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一)神木市天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运运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市天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霍绍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仓储、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辅助服务(装卸、搬运、包装等)、物流配送及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煤炭、兰炭、焦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天运运输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运运输经审计总资产为72,661,744.53元,净资产为65,569,145.26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264,300.56元,实现净利润20,486,527.60元。


公司与天运运输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天运运输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天运运输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二)陕西合力团干部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团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合力团干部教育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绥德师范学校院内


法定代表人:李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党建培训、干部教育培训、红色教育文化、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旅行社服务;疗休养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会议会展服务;教育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研学教育活动、摄影活动;礼仪、翻译、拓展训练、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汽车租赁;食品、农产品、土特产、文化用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榆林合力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力团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力团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5,092,098.24元,净资产为4,472,744.8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80,757.40元,实现净利润-3,563,337.80元。


公司与合力团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合力团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合力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三)陕西长安电力榆林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电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长安电力榆林配售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科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能输送与分配、售电;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电力设备、器材的销售、租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煤炭、石灰石的销售;分布式能源及微电网的建设、管理及运营;配电区域电费收取和结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电力通信、电力设备的购销与安装;综合节能管理;用电咨询;供电、供水、供气、蒸汽、供暖、物业管理服务;清洁化服务;餐饮服务;房屋修缮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普通货物运输;软件开发;输煤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长安电力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安电力经审计总资产为212,120,197.76元,净资产为202,349,601.02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89,658.29元,实现净利润557,785.71元。


公司与长安电力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长安电力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长安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十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杨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公司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直接持有财务公司55.6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3,646,615,356.27元,净资产为4,154,056,223.84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9,852,766.65元,实现净利润368,526,620.19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进行约定。上述协议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陕煤集团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服务公司)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公司提供担保;4)吸收公司的存款;5)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6)为公司办理票据签发、承兑及贴现服务;7)疗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向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承销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10)办理经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11)提供公司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服务;12)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1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公司。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商贸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财务公司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的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营范围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公司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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