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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管理(工商局抽查个体户什么)

营销策略:利用人性中的“贪”,商家称不对赠品质量负责



营销套路:利用了人性中的“贪”


商家责任:应当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


违规销售“三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等商品问题较为突出。某电商平台的某家居专营店附送的赠品,是4张儿童小拼图和塑料手表,但均是“三无”产品;某电商平台的某食品旗舰店销售的宝宝米饼附送赠品,但其密封口处显著标有“仅供内部人员用于试吃,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字样。


上述抽查结果,来自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对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的定向监测,其随机抽取天猫、淘宝管理、京东三大网络交易平台上的851家武汉网店,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45批次热销商品什么进行网络购样等。监测发现,一些商家拿“三无”产品、“试用品”作赠品,质量根本无从保障。


据工商局了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奖品、赠品管理等视同销售的商品”,因此,经营者附送的赠品必须确保品质可靠、质量过关。


对此,北京律师王伟对记者说,促销不得降低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因为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随机


“同时,附义务的赠与,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与抽查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双一条之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王伟说,促销活动名为赠与实为买个体户卖,因为消费者必须先购买商家指定的商品,才会有附带的赠品,即消费者必须先行支付一定的对价。故商家的销售行为与附赠行为不可分割,商家应对其赠品承担与所出售商品相同的责任。


“消费者要明确,经营者赠送赠品的行为是想通过赠品来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营者应当和出售商品一样承担责任。”王伟说,当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赠品时,经营者收取的是商品的价款,付出的是商品与赠品,消费者支付的是商品的价款,获得的是商品与赠品,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为:商品与赠品之和,“这一法律关系应当在个体户消费者工商局权益保护法的调整抽查范围之内,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属于国家规定的实行‘三包’商品目录双之列,经营者就应按照规定履责;如果赠品不在‘三包’目录之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承担必要的退还内容。经营者武汉市不得以赠品不是商品、赠品无价等为由逃避武汉市责任。若什么因赠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侵害人应当向消费者赔偿相应损失”。(赵丽)


图片随机|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责编|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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