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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三次发避税违法吗(工资合理避税的方法)

前天晚上,各大媒体报道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内容。


不少朋友都来问老南这事。甚至有担心自己避税收入违法太高了,是否会被平均。




1

会议的核心精神,会议通稿中的第一句话,就非常清楚: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平均主义。


为什么说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说白了,就是避免资本对政策的干预,左右政策形成垄断。


最近,正好有个案例,我们隔壁邻居阿富汗。



2001年911后,美国发起阿富汗战争,2011年,拉登落网后,战争又持续了10年。


拖到这两年,庞大的战争开销,实在吃不消了,里子都没了,还要什么面子,只能撤军。


但实际上,这场战争对美国来说,后半段完全是消耗战,并没有什么利益。但对于军火商、后勤承包商而言,没有战争,哪有收入。


资本绑架了政策,永远是少数人获利。但大部分人,包括美国自己,里子面子都输了。


同样,不是平均吗主义,自然不会是大锅饭,而是机会均等:


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2

其次,关于很多炒作的,所谓“第三次分配”,其实会议公告中,也写工资得非常清楚: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政策导向很明确——违法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也就是扩大中产的规模。


真正会有负面影响的,还是高收入人群。



我们之前的文章专门写过,过去二十年,全球性地放水,导致资产价格的增速,远高于薪资收入的增速,不断拉开贫富差距,容易引发社会的撕裂,和不稳定。


去年年底,老南就在《首提需求侧改革,未来5年的关键》一文中提过:


分配制吗度,会面临发一系列重大调整,让中低层收入者,有能力消费。


如提倡“先富带动后富”,如不给大资本“割韭菜”的机会,如打击垄断,降低社会租金。


所以,未来几个月,会有一些列的政策出台,初期的重点,会落在“分配制度”调整上。


好了,现在政策真的来了避税,并不是老南料事如神,而是当时会工资议文件里,写得清清楚楚。




3

这里面,非常明显的就是财产税,会越来越快,首当其冲的,就是房产税。


早在2017年,我们就写过两篇,关于房产税征收试点的文章,包括三次征收对象、征收面积、税率、税基、减免政策等等,非常细。


一篇是上海如何征收的:


《精算!房产税如果开征 看看你要交多少(上)》


一篇是重庆如何征收的:


《精算!房产税如果开征 看看你要交多少(下)》


各位有兴趣,可以认真看下,尤其上海那篇。



根据这些文件精神,老南继续妄自揣测:


1、房产税,和大部分仅有一套房的,关系不大,大概率是免征范围。持有发多套房的,会是被税的主力人群。


2、的房产税税率可参考上海,大概率是千分之几级别,除非你是N套房的土豪,否则不大可能体验到百分之几的税率。


3、房产税会加剧房产的一九特征,真正的好房合理子,能转嫁房产税成本。而部分差房子,特别是公寓、写字楼、商铺、海景房,知名的房产四大骗,搞不好会成为负资产。


所以,手上有烂房子的,抓紧方法抛货吧。




4

这里还要特别提下遗产税,估计不少业内最近也有遗产税,在推荐各种产品,什么保险、家族信托的。


其实早在2017年,老南就写过这事:《没根的传言中产到底在害怕什么?》。


一方面,遗产税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即使有,也有个漫长的立法过程。


另一方面,就算未来会有遗产税,但在法律尚未推出前,就匆忙做一些架构,你怎么知道这个架构,到底有没有用?未来会不会恰巧把你自己套进去了?


还记得方法当年那些,做海外架构避税的不?包括说合理去香港买保险避税的。


后来经合组织推出CRS后,不少避税结构都直接作废了。如香港买保险的,也都穿透投保人,报送回内工资分地。



所以,如果真要考虑遗产税,不妨等等,相关政策清晰后,再考虑怎么办,不要被人造恐慌营销。




5

此外,关于第三次分配,前几年的文件中,也有过三次非常明确的解释:


“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也就是自愿原则。


其实老南也就一普通中产,从10年前,还在券商工作时,就一直通过慈善基金会,捐助失学儿童,每年还能收到捐助儿童的成绩单:



相关捐助的票据,是可以抵扣个税的:



其实,我们作为一个刚刚脱贫的发展中国家,中西部地区还有大量欠发达的区域,对于有余力的个人工资分,先富帮助后富,无论是捐助方式,还是产业方式,本身也值得倡导。




尤其是对房产持有比较多的,尤其是有不少较差房产的,有必要提前调整。房产税一收,真成负现金流资产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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