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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独立企业基金会研究(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基金会办学方式初具雏形






政策鼓励基金会办学方式,坚持教育公益属性




我国今年发布的《实施条例》释放了清晰信号,推动民办学校积极探索基金会办学方式。《实施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第五十七条指出:“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方面的基金会或者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新学说发现,我国部分地区政策对基金会办学方式的创独立设募集项目、捐赠方式和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例如2021年10月,广州市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教育基金会应重点在奖教奖学、扶贫助困、校园校舍建设、学生就业创业、人才培养引进、重大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依法创设募集项目;教育基金会可依法接受货币和实物等财产捐赠,探索技能、知识产权、股权、有价证券、保险等新型捐赠方式。




随着广州等地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基金会办学方式,未来或将有更多地区发布企业相应政策,以推动和探索其落地发展。




基金会办学初具雏形




基金会办学方式获得政策支持,与其性质不可分离。基金会办学方式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定位和性质要求相契合,符合我国教育的公益性理念。




通常来讲,基金会办学在法律层面上具有“研究天然”独立的性质,即基金会和学校皆是独立的非营利法人单位,基金会具备“捐助法人的资格”,而学校具备“事业法人的资格”,二者不存在从属关系。基金会办学可以保障民办基金会非营利性学校产权的公益性办学方向,防范出资者对学校办学的控制和干预。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基金会办学方式已初具雏形。据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我国有609所内地普通高校(其中民办高校115所)在民政部门注册教育基金会,以吸纳资金推动学校发展。但其在我国全部高校中占比还较小。




除高校外,在K12阶段,我国已有部分民办国际化学校尝试采用此类办学方式,例如上海民办包玉刚实验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深圳万科梅沙书院、深圳哈人才交流博学校等。而这些民办国际化学校选择此种方式办学,与基金会办学方式的优势相关。




第一,基金会办学方式的非营利属性保证了民办国际化办学的公益性和资产的社会化属性。基金会的公益性及运作过程要求的透明、公开属性,有助于拓宽民间资金、财政资金等进入民办教育领域的筹资渠道,增加公众和社会的捐赠信心,中国为非营利性民办国际化学校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二,基金会办学方式的规范性有助于完善民办国际化学校的治理体系,提升其治理能力。基金会办学方式的产权结构决定了其需具备独立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并接受政府监管、基金会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的外部监督。这种机制下内外部管理和监督要求,有助于学校治理能力的提升。




第三,在基金会办学模式下,基金会与民办国际化学校治理边界清晰,可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性,激发其动能。这种方式一方面可实现产权剥离,一方面还可防止个人、企业或机构“提款跑路”、侵占学校财产等违规办学行为。同时研究,采取基金会办学方式的民办国际化学校可充分发挥民办体制机制优势,面向市场配置资源,自主协调各方面关系,灵活高效地人才交流回应社会需求、应对各种挑战,增加了学校持续发展的动能。




我国国际化学校基金会办学的模式




尽管我国采用基金会办学方式的国际化学校数量较少,近年来我国部分国际化学校却形成了多种基金会办学方式。




基金会举办,委托其他学校管理




部分国际化学校虽由基金会举办,但在学校运营上采用其他企业学校管理的模式,充分利用管理方的办学资源优势开展办学。例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15年举办深圳万科梅沙书院,但在学校的管理却交由深圳中学;清华附中稻香湖学校由清华附中基金会出资成立,由清华附中提供教育教学管理。采取此类基金会办学方式的国际化学校,通常可依托提供管理学校的课程、教学研究、师资等的办学资源,推动和引领学校发展。




政府 企业基金会举办,共同设立基金会运营




与上述模式不同中国,国际部分国际化学校由政府和企业基金会举办,并共同成立基金会负责学校运营。例如,深圳市明德实验学校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举办,并委托双方共同成立的明德教育基金会进行管理。





(图源:深圳市明德实验学校)




明德教育基金会建立起董事独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明德教育基金会代表、资深教育专家、社会贤达、家长代表等组成。校长可基金会建立制定学校的基本政策,在办学理念、资源配置、经费国际使用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此外,该基金会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以明确各组织职能,推动基金会和学校的具体运营。




学校办学过程中成立基金会




除上述在办学初就采用基金会办学方式的国际化学校外,还有部分国际化学校是在学校成立后,由学校发起设立基金会。例如,上海民办包玉刚实验学校在2007年建校后,于2010年学校成立基金会;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2014年建校后,于2018年成立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这类民办国际化学校在建校后成立基金会,接受来自创办人家庭、基金会会员、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士的捐赠,旨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并将学校的捐助金与学费等收入共同用于奖学金助学金、课程研发、学校发展项目等方面。




企业 社会基金多方举办




此外,部分国际化学校由企业和社会基金等多方举办,学校自身进行运营。例如,深圳哈博学校是哈博教育集团与美国常春藤教育基金会、 哈佛大学现任和清华博商基金等共同发起成立的。在办学中,该校由哈佛大学团队担任学校顾问,参与学校的课程管理和办学评估。





图源:深圳哈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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