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执照院网讯(傅少执照华 李红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司被告人周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100万万元;追缴被告人周科技类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转让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闵某、徐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买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的方式,来获取非法利益。期间,被告人周某、及赵某、陈某(均已判决)等人将各自办理好的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卖给闵某、徐某等人。其中,被告人投资周某将自己实名办理的(南昌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技术100万产业开发区某家居装饰店)两份营业执照,卖给了闵某等人,被告人周某通过出售营业执照非法公司获利100元。
投资2020年5月31日科技类,周某被民警抓获,后在被转让取保候审期间拒不到案。
2021年4月30日17时,周某在江西省德安县某营业执照宾馆再次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坦白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营业执照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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