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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方法(企业经常使用的确定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方法是)


普华永道


金融行业受新准则的影响最为广泛和深入,对新准则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方面均领先于其他行业。但非金融行业的金融资产体量也非常重大。根据2020年12月31日万得(Wind)数据,非金融上市企业的总资产规模75.99万亿,应收账款原值6.14万亿,占总资产比例8.08%,减值准备金额6,054.9亿,计提比例9.86%;其他应收款原值2.59万亿,占总资产比例3.4%,减值准备金额2,896.9亿,计提比例11.2%。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监管关注重点


普华永道自2018年开始持续跟进上市公司适用新准则后的表现。观察表明,新准则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使得投资者和监管者较难分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资本市场信息传递和消化的效率。


市场参与者在新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已经引起了监管的日益关注,其中包括:


  • 新准则要求的专业性及复杂度高,公司全面把握准则要求难度大;
  •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假设多,投资人和监管者评估合理性难度大;
  • 各期减值结果波动大,投资人和监管者理解现象背后的逻辑难度大;
  • 减值过程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投资人和监管者理解难度大。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于2020年6月对《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订,完善后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专门在问题28中增加了应收款项减值测试的问题解答。在解答中其明确表示,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应当关注如下方面:


  • 发行人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合理划分不同组合,分别进行减值测试;
  • 发行人不应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或历史上未发生实际损失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对于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发行人应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 如果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需充分说明未计提的依据和原因;
  • 对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为有追索权债权转让,发行人应仍根据原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发行人应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确定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于计提比例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具体原因。

2021年1月27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针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该通知强调:


  •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加强对准则实施过程的流程控制和动态管理,完善预期信用损失法的治理机制和管理措施,改进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及时、充分识别预期风险,按规定计提信用风险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法相关模型和参数的调整应当有理有据,反映预期信用风险变化,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的调整应有专家论证并报董事会审批。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中新冠肺炎疫情下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法的相关规定。
  • 企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委托贷款、财务担保或向集团关联企业提供资金借贷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时,应当将其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不同阶段的预期信用损失采用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采用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简化处理方法。

普华永道进一步分析了2021年以来证监会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归纳出最新的监管关注动态。


预期信用损失实施的监管关注热度上升


普华永道发现,2021年以来监管对于上市及拟上市公司问询中,高频提及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问题,且相关问题涉及的角度也越来越多。


(一)问询频率增加


通过对2021年以来证监会问询情况的梳理可见,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是监管在常规检查中的重点。截至5月底,2,162份监管问询函件中,应收账款相关问题占比56%,其他应收款相关问题占比28%。



(数据来源:万得金融终端,下同)


进一步检索提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问询函,并基于预期信用损失关键词维度分析,及对比两年同期的问询数量可见,预期信用损失的监管关注频率正在持续上升。



(二)问询内容多角度


深入分析问询函的内容,可以看出监管针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的关注点不尽相同。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监管询问主要围绕以下十个角度:


应收账款减值监管询问类型及概述


问题类型



针对其他应收款减值,监管询问关注以下六个角度:


其他应收账款减值监管询问类型及概述


问题类型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实施建议


新准则下,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对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过去三年的实施经验,普华永道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实施有三点建议:


  • 要将流程导向作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减值模块职责分工和内部控制流程,以制度优化让结果顺理成章。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流程控制,明确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预期信用损失的管理制度。具体而言,要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 设立减值计量工作小组,组内成员包括财务部门、减值模型专家和相关业务部门等。
  • 在测算流程上,要遵循一套既定的步骤进行计算。相关步骤包括:
  1. 区分资产类型,制定会计政策
  2. 区分信用风险,合理划分组合
  3. 根据资产情况,识别所属阶段(仅三阶段模型适用)
  4. 计量历史损失,应用前瞻调整
  5. 评估减值结果,全面披露信息

全面拥抱预期信用损失,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企业应全面拥抱预期信用损失,在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基础上,重点披露如下信息:


  • 所制定的会计政策;
  • 所进行的分组依据;
  • 所用于计量的历史损失率模型方法论;
  • 所用于计量的前瞻模型方法论;
  • 所适用的前瞻经济场景及其权重;
  • 所适用的宏观经济因子及其预测值;
  • 敏感性测试方案及结果。

2021年起我国企业全面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值此重要时点,普华永道希望能帮助投资者和监管者更好地评估减值计提的合理性,最大程度地发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公司信用风险的防范、识别及化解的提升效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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