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2021年的汇算清缴,各类规定(2021年17号)。”
01. 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费用扣除
A公司疫情期间捐赠一批自己的产品100万(符合公益捐赠),发生运费1万、保险1万、人工1万。
如果,公益组织开具捐赠票据记载金额为103万,则公益捐赠支出103万。
如果,公益组织捐赠票据记载为100万,则另外3万作为普通费用税前扣除。
所以,这3万,区别处理对所得税有影响吗?
02. 所得税核定征收改查账,资产的税务处理
【金额】有发票的按发票;没发票的按合同、付款单、账面等金额定。
【折旧】不起波澜,按剩余年限继续折旧
B公司,持有的资产中包括一批电脑有发票30000元,一套办公桌没有发票,但有合同、银行流水、现金支出单,共50000元,以上资产均已使用1年。
7月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对应资产处理:
资产 | 入账金额 | 折旧 | 税法规定 |
电脑 | 3万 按发票金额确认 | 按剩余2年折旧 | 电子设备3年 |
办公桌 | 5万 按合同、银行流水、现金支出单确认 | 按剩余4年继续折旧 | 经营有关家具等5年 |
03. 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公司买了价值500万的文物、艺术品,作为“投资资产”处理,对应折旧摊销不能税前扣除。
04.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当政府就是企业的一个普通客户,给的是货款(企业按市场价买卖货物或劳务给政府)。
【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实际取得)】政府不是客户,给的是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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