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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土地使用权未转让(合作开发协议 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即与他人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一:北京利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珠海佰年经纬投资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案例索引: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民初111号


裁判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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