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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8号文(银保监108号文解读银邮渠道)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2个风电项目场址受生态环保因素影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核准内容变更申请获核准。项目分别为:中国电建崇阳罗家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受自然保护区保护的影响;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部分机位涉及保护区及鸟类迁飞路线影响。详情如下:


省发改委关于中国电建崇阳罗家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94号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中国电建崇阳罗家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函》(崇阳函〔202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2017年3月,我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电建崇阳罗家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108号)批复该项目,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因项目场址受自然保护区保护的影响,满足不了原设计要求,我委同意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由42台变更为27台,建设规模由8.4万千瓦变更为5.4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由15783万千瓦时变更为10109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由70830万元变更为50119万元。其他事项仍按照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108号文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省发改委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93号


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大唐湖北新能规〔202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7年12月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50号)批复该项目,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因项目部分机位涉及保护区及鸟类迁飞路线,满足不了原设计要求,根据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的复评评估意见,为有效利用风能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委同意该项目由设计安装6台单机容量3兆瓦和15台单机容量2.3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11台单机容量2.8兆瓦和8台单机容量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由5.25万千瓦变更为4.68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由9458万千瓦时变更为8586.63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由47906万元变更为40465.20万元,资本金由9589万元变更为12139.56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二、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内容变更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020200002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补充要求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0〕8号)等。


三、请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仍按照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50号文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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