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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住房补贴(青岛市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信网12月24日讯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教育局共同印发《关于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 月;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400元 /月;申请人家庭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发放,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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