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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的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什么)


1、理解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反应税务局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形成的企业对税务局负有的纳税义务、税务局对企业的征税权利。


所得税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位置在利润表利润总额的下方、净利润的上方。我们都知道利润表的编制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有时候即使一个期间有客户把钱打到了账上,也未必能算这个期间的收入,还有可能是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利润总额是权责发生制规则计算下得到的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是权责发生制×税法规则综合约束的结果。


缴纳所得税是长期行为,需要从两个层次理解。


第一层是实务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差等原因导致的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与计算出的当期所得税有出入。即向税务局实际缴纳的税款有时候并不等于当期所得税,如果实际缴纳数字大于当期所得税,则有预付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出来会是“其他流动资产”,即当期所得税资产;如果实际缴纳数字小于当期所得税,则有欠缴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出来会是“应交税费”,即当期所得税负债


第二层是根据税法规则计算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举一个例子用来解释为什么会有估计的递延所得税被计入利润表上所得税费用行也符合权责发生制:售后服务的费用要在还没实际发生的时候,估计预提计入利润表,是因为这笔费用追根溯源与当期发生的交易挂钩。递延所得税费用也是这种情况。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2、理解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抵免税;减免税、抵免税是税法税收优惠范畴的事情,在此处不展开忽略处理。所以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税率。


应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纳税调整减少。在计算当期所得税时,要把范围整理清楚,该扒拉进来的扒拉进来,该剔出去的踢出去,之后再乘以当下适用税率。


被踢出去的分两种,一种是未来也不能被扒拉进来的,如超出合理标准的应付职工薪酬,一种是未来可以再扒拉进应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的,如折旧或者售后维修形成的预计负债。未来再被用作扣除项计算所得税时,当然用的是未来期间的所得税率。


对于后一种可以举个更形象的例子:如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每期计入50的折旧,但是税法上只允许税前扣除30,所以计算当期所得税的时候要先踢出去50-30=20再乘以当下税率,等未来时刻再次计算未来的当期所得税的时候才能被当做扣除项的一部分,而此时只能作为递延所得税在所得税费用里体现,这个20乘以未来转回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即得递延所得税。这样其实就是把所得税费用一劈两半,一部分当期应交,一部分递延缓交。但是事实上,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情况很多,所以为了防止遗漏、错乱,必须想一个方法能够逐一排查,从而达到当扣则扣,当缓则缓的效果。这个办法就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3、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先来追踪一下那个被踢出去的20去哪里了。为了做这个标记,税法上设定了计税基础这个名词。假设固定资产本期折旧、计税之前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是100,折旧完账面价值是100-50=50,但是税法上只允许折旧30,所以计税基础是100-30=70。计税基础70大于账面价值50,未来可多在税前扣除的利益金额为70-50=20(暂时性差异),会减少未来缴纳的所得税。以此为例,资产负债表左边捋一遍,检查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大小关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负债的计税基础的定义不同。这是我想吐槽的点,同样是计税基础。官方非得给不一样的定义,拐个弯考验脑回路是不是通滴呦,想了想其实他们是为了让暂时性差异的定义统一,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就是暂时性差异。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负债未来可以税前扣除金额。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即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从左向右理清,也就实现了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的剥离。但是不是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是如此简单,还有一些特殊和复杂的情况与众不同。




4、通常暂时性差异影响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


资产一次性or分次进入利润表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在税法和会计的意义上,进入利润表的总额几乎是相等的,差异是进去的多少和早晚,由此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一般而言,这种差异都会影响所得税费用,但是也有例外。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5、长期股权投资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投资方能够控制差异的转回,并且没有转回的计划,这种情况下,长投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将来永远也不会影响所得税,所以这种情况下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


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投,如果打算长期持有,这种情况与上面的情况相似,相应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但是当持有意图发生改变,长投会被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处置,那么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会随着处置动作影响税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


6、部分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项金融资产是独立在所有者权益内部实现小循环的,从生到死,其相应的纳税情况,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以在日常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过程中,其暂时性差异影响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合并相关的所得税


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因此也不会有暂时性差异出现。非同一控制下,正常的应税合并情形,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都是重新设置,按照通行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原则即可。


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税合并很有意思。账面价值有可能都变了,计税基础没变,这会导致税前扣除的金额发生变化(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出现差异),为了符合免税规定,让这种变化不去影响所得税,而把这种暂时性差异影响全部灌入商誉这个弹性科目:商誉的计税基础定义为0,账面价值是合并成本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相应份额的差,暂时性差异不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


4、兜底的


所得税会计通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核算,例外情况是企业合并,合并时点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or负债。


如果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既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有可能影响商誉,有可能影响所得税),这种差异又不会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加计扣除只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扣,会计上计算税前利润时是不做扣除项的),规定这种暂时性差异也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or负债。比如说自研的无形资产,自研过程,研究费用加计扣除75%,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的175%计算计税基础进行税前扣除。


为什么研究开发费用的暂时性差异不影响递延所得税?税收恩惠讲究当下,当下处理当下收益,至于未来期间,未来的事不好说,也许优惠政策就变了呢。


写这玩意比写思维导图难多了,


原创不易希望大家动动小手点个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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