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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法司法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开始实施)


随着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屡次挑战监管底线,《证券法》的瑕疵日渐放大,已经成为拴住监管的铁链——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的监管方,无奈于《证券法》的处罚力度不再适宜今时今日而不得施展拳脚。多方市场人士认为,目前确已到达修订《证券法》刻不容缓之际。


20年前的首部《证券法》


1984年11月,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只股票飞乐音响(600651.SH)公开发行。8年之后,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同年,《证券法》开始起草。


可以说,《证券法》的起草工作是集思广益,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的。根据王连洲介绍,《证券法》的制定,开启了由国家立法机构组织专家学者、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经济立法的先河。参与证券立法研究讨论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关心证券市场的股民,其中应邀参与中国证券立法研究讨论的外国专家,遍及欧亚美澳等十几个国家,不下百余人。


时过6个春秋,历经数次激烈争辩,途经艰难协调各方认识后,1998年12月29日,首部《证券法》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券法》实施的20年时间里,经历过三次修正、一次修订(法律的修正是指法定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的修改,是局部的或者个别的修改。而法律的修订则是指法定机关对法律进行全面的修改,是整体的修改)。具体修正时间分别为2004年、2013年、2014年,修订时间为2005年。


时隔14年,《证券法》有望迎来第二次修订。2019年8月25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研讨细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提到,争取今年内通过《证券法》修订,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推动修订《刑法》,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坚决打击说假话、做假账的违法违规行为。


60万之争:20年前的巨款 20年后的唏嘘


60万元的顶格处罚是市场对《证券法》最大的争议之一,争议焦点在于,无论上市公司发生多么巨额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最高只能被罚款60万元。市场对这一条款的争议已有多年,普遍认为是“高举轻放”“从轻发落”的基础制度建设问题。近日,康美药业财务造假风波再将“60万之争”推向高潮。


日前,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进行通报,其中,康美药业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却只能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被顶格处罚60万元。两个金额形成的强烈反差,无疑深深刺痛了市场。多方媒体发表文章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质疑处罚强度之弱的专家亦不在少数。


如果进行刨根问底,那么60万元的顶格处罚是如何写进法律的?60万元的处罚力度真的小吗?为何《证券法》在实施20年的时间里,经历过三次修正、一次修订,却没有将60万元的上限提高?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同类法律法规对此又是如何界定的?


关于60万元的法律条款设计问题还要追溯到20多年前。多位年近60岁金融从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在上世纪90年代,无论从物价、一线城市房价、上市公司融资额、企业年度营收等多维度标准来看,顶格处罚60万元的设计相比现在要恰当一些,“具有一定威慑力又不会显得过于苛责”,是当时的普遍看法。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60万元如今确已不再具有能够震慑住上市公司的力度。那么,为何《证券法》该项条款历经20年都不曾得到修正?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的修正、修订工作主要征求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监管者的意见和建议(从利益的角度来看,该方面人士并不太可能提出提高惩罚上限金额的建议),而(更关注提高60万元顶格处罚的)投资者方面因为发声的渠道较窄,其相关建议和意见得到的重视程度并不高。如今,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自媒体、新媒体的出现,资本市场各方反应诉求的渠道更加畅通,对修正60万元顶格处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解决不了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云的此番建言引发多番热议。那么,处罚金额为多少更加合适?资深律师虞伍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美国于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或许可以成为我们的借鉴对象。《萨班斯法案》中规定,对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0年监禁;证券欺诈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5年监禁。《萨班斯法案》的颁布,从法律上提高财务欺诈的违法成本,让上市公司不敢轻易去冒险。


“黑天鹅”倒逼《证券法》从严从重


《萨班斯法案》能够于2002年7月30日正式生效,与美国资本市场上的一只“黑天鹅”息息相关。2001年,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财务造假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萨班斯法案》。


任何法律的制定与修改都并非一蹴而就,《证券法》更加如此,需要通过大量的博弈,将理论与市场实践充分结合。事实上,也正是一个个重大事件的推手,将资本市场逐渐推向规范。


或如《萨班斯法案》是在安然丑闻的推动下加速出台一般,《证券法》在多只“黑天鹅”的推手下,或将于今年迎来第二次通过修订。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多次提出将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目前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


除大幅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外,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亦将成为本轮《证券法》修订的亮点之一,这将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将再上一个台阶。


在市场人士看来,康美药业作为倒逼《证券法》从严从重的最大一只“黑天鹅”,证监会对其定性的用词极为罕见——“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康美药业除了需要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外,还面临巨额民事赔偿,同时相关责任人亦将因“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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