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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项目编号:GPCGD19C500FG028F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3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4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餐饮及配送服务项目(GPCGD19C500FG028F)的暂停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gpcgd.com/gpcgd/portal/portal-news!detailNews?portalNews.id=82420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点修改为“本食堂服务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及其下属办公税务所,下属税务所包括:萝岗税务所、鱼珠税务所、文冲税务所、云埔税务所、长岭税务所,总计用餐规模约600人;团队总人数配置不低于37人(其中配送点总人数不少于15人)。”


2、 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六、七、八、九、十点修改为: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www.gpcgd.com/gpcgd/portal/portal-news!listWb)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3、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2019年4月2日。


(2)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确认。邮箱:gpcgd@126.com。


(3)本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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