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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大连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问:一次性收取房屋租金房产税是一次性缴纳还是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税务机关对于上述规定的执行存在略微差异,下面我们来看下各地有什么规定:




浙江: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2号 :


第九条 个人出租房产的纳税期限为:


(一)纳税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的,在收取租金的次月15日前缴纳;


(二)纳税人根据租赁合同一次性收取数月(年)租金的,在收取租金的次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


(三)对未提供房产租赁合同等纳税资料实行核定征收的,各地可视当地实际简并征期;


(四)遇有其他情况,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纳税期限。




宁波:


房产税的缴纳问题


问题内容:关于房产税的几个缴纳问题:


问题1:从租计税的房产税中,预收租金是否作为本期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问题2:出租房产中,如采用先用后付的方式,本期尚未到租金,是否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对当年租金收入按照会计上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缴纳房产税?




答复内容:房产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申报。1.对2020年预收的2021年的租金,无须计入2020年度申报的房产税。2.对先用后付的,未收取的2020年租金,需申报计入2020年度的房产税。







江苏: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实际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大连:


《关于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房产税相关规定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当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按月分摊后的价值;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分摊的租赁期限不包含免租期;免租期内,由房屋产权人根据房屋原值按月计算缴纳当月房产税。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出租房屋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湖南: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2000]5号:


二、关于限期转让房屋使用权如何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房屋产权单位将房屋使用权限期转让,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均属房屋出租行为,应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应征税款原则上应按租金收入金额一次性全额征收: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县(市、区)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分次缴纳。




河南: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产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地税发[2005]39号:


第二十条 按房产价值计征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地税机关确定;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原则上按税款所属期限分期征收,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一次性征收入库。




安徽:


房产税从租计征时按实收租金还是权责租金收入


问题内容:房产税从租计征时,当期缴纳房产税是以预收方式等实收租金总额还是以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当期权责租金收入为依据进行缴纳?


答复内容: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或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税务局确定。


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建议根据合同约定的每个年度的不含税租金收入,而不论该年度租金收入是否收取,以及不论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度年度租金,按均摊方式分摊到每个年度,每个季度或者月份申报缴纳房产税。


上述业务鉴于目前暂无具体文件规定,具体执行中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四川:


预收三年的房租,如何申报房产税


问题内容:我单位将自用房子部分出租,现在预收了三年的房租,请问,今年房产税该怎么交。比如:11月收到的是20年10月到22年9月的房租,一共30万(不含税),今年下半年房产税应该怎么交?房租需要分摊到月吗?


答复内容:川税发[93]146号


第八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十一月两次缴纳。纳税数额较小的,可于当年五月一次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 房产税的税率,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江西:


房产税纳税时间


问题内容:企业一次性取得5年租金,是取得当季缴纳房产税,还是5年内分季缴纳?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江西省房产税施行细则》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按季缴纳。对于正常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租金所属年度,按期申报房产税。为便于税款征收和纳税人便捷办税,对代开票纳税人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纳税人,可以一次性缴纳。







海南: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


一、房产税(包括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统一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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