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党政机关的培训对接人问我:450元的经费标准究竟能不能去武大?由于先前经验所致,在他们的印象中,赴武大培训的经费标准应该比较高,应该像北大、清华等其它高校干部培训基地一样,每天的培训费收不到3、4万是不能开班的!的确,2012年以前的干部培训经费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但今天,高校作为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一定要相信他能读懂并学会适应党的政策,否则,“高校基地姓党”、“服务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2013年12月,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历史上第一次对培训费管理做出了严格而详实的规定,这是对各省培训费管理提出统一的指导和约束,规定培训经费不得突破此标准。对于各省来说,处级以下干部,扣除异地交通费以外,外出培训(含食宿)统一规定的最高标准为450元/人·天,包括食宿费、讲课费、资料费、教室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都包含在此列。
之后,各地在遵照此标准的基础上,2014年陆续出台了本省或本市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作为可操作性的办法,一直指导培训工作至今。当然,每个省执行的力度不尽相同,有些省份很明显对这个本来就略低的国家标准打了很大的折扣。
今天,我们只谈此类《办法》对党政机关赴异地高校开展干部培训工作的影响,从中,你可以看出政策的指挥棒的各种姿态。
表1:2014版各省党政机关培训费标准表
区域 | 省份/城市 | 2014 | 备注 |
华北 | 北京 | 450 | 几乎不外出 |
天津 | 350 | 几乎不外出 | |
河北 | 400 | ||
内蒙古 | 400 | ||
山东 | 400 | ||
山西 | 400 | ||
东北 | 黑龙江 | 400 | |
吉林 | 400 | ||
辽宁 | 400 | ||
大连 | 450 | 特例 | |
华东 | 上海 | 450 | 几乎不外出 |
浙江 | 400 | ||
江苏 | 400 | ||
安徽 | 160/300 | 财政补贴类160元, 社会类300元 | |
福建 | 400 | ||
厦门 | 450 | 特例 | |
华中 | 河南 | 350 | |
湖北 | 350 | ||
湖南 | 450 | ||
江西 | 300 | ||
华南 | 广东 | 450 | |
广西 | 450 | ||
海南 | 450 | ||
西北 | 陕西 | 400 | |
甘肃 | 380 | ||
宁夏 | 450 | ||
青海 | 360 | ||
新疆 | 200 | ||
西藏 | 370 | ||
西南 | 四川 | 400 | |
重庆 | 400 | ||
贵州 | 450 | ||
云南 | 400 |
如图所示,在执行国家标准的过程中,主要分成了三大梯队。
第一是450梯队,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有8省 2市:北京、上海、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宁夏、贵州,再加2个计划单列市:大连与厦门。需要说明的是,大连与厦门执行450元的标注,是分别突破了所在的辽宁省和福建省400元的标准的。此8个省执行了同层次的干部培训的最高标准,经费相对比较充裕,外出培训也确实表现得相当活跃。2013年-2017年间,广东、湖南、广西、海南等4个省外出到高校培训相当积极,按照笔者所在学校统计,班次量统计几乎占到了全国总量的1/3。北京与上海是特例,几乎从来都不外出赴异地高校培训,原因是经济、政治地位特殊且占了优质高校集中的先机。这也是符合《培训费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能在本地解决的就不外出解决。宁夏和贵州虽然培训费标准比较宽松,但主要是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方便,去知名高校的班次数量确实也不太多。
第二是400梯队。大约有一半数量的省份执行此标准,分别为河北、内蒙、山东、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江苏、福建、陕西、四川、重庆、云南14家。执行此标准的省份对赴异地高校培训也表现出比较浓厚的兴趣,比如山东、山西、浙江、江苏等。但要举办比较成序列的班次(比如师资安排较正规、教学课程较饱满、后勤服务较规范),这对学员数量的要求就比较高了,每个班级人数几乎都突破了80人。也就是说,按照此标准举办的班级,比第一梯队每班学员多了二三十位,否则经费标准明显不足。大班逐步代替了小班教学,这就影响到了其他环节的安排,比如交通出行、住宿、餐饮、教室等,班级大了,比较复杂了,管理的难度提升了,出行的风险也相对增加了。
第三梯队,都是380元以下的标准。这个标准对于高校干部培训基地来说,已经很难顺利承接了,除非学员人数继续扩大。如果经费标准在350元以上、班级人数扩大到100人,高校还是勉强可以承接的。这就出现了另一种状况,往往是几家受训单位拼班来学习,这样才能解决用有限的经费、来满足无限的求知学习需求。不过,拼班又将带来新的问题,比如选课排课,需要几家受训单位经过漫长的上报、审批、协调后选出多方共同认可的课程;如临时有调换,又得与多方沟通;与每家单位各自签订一份协议;分别对接各家单位的学员名单、开班领导等信息。总之,第三梯队中除了河南、湖北有所表现外,其他省份赴异地培训的状况是稀疏零落。
另外,我们在表格中还看到一个比较特别的的省份,就是安徽。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港澳台除外),安徽到异地高校培训的经费标准是最低的,只有匪夷所思的160元。《安徽省省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2014版)中是这么规定的:
“第十条 开支标准。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等财政供给的培训机构举办培训,安排食宿的,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160元标准执行;不安排食宿的,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60元(课时资料费)执行。在非财政供给培训机构举办培训,参照三、四类会议,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300元标准执行。”
可见,安徽省对培训机构是分了类的,对于其自认为有财政补贴的单位,如党校、高校系统,标准160元;对于非财政类社会性培训机构,标准300元。安徽省这种异想天开的经费规定,造成了党政机关外出培训大面积覆灭。确切地说,在合规的情况下,去党校、高校的培训班几乎绝迹了。殊不知,高校基地虽然是中组部指定的干部培训基地,但实际上是没有财政补贴的,相反,还要占用高校人力、教师、教室、后勤等资源来办班,都是需要核算付费的。所以,安徽省在这点上没有谨慎对待干部培训工作,没有做认真负责的实地调研,算盘打歪了,与社会严重脱节,大大遏制了本省干部外出培训的机会。说的更严重一点,是造成干部教育培训领域的“逆淘汰”,社会培训机构淘汰了正规军,党校和高校的优质资源根本无法普惠到安徽省的党政干部身上。同理,经费标准同样低得离谱的新疆(200元)、江西(300元)两省,也值得人深思:如果不是政策制定者的智商和能力有问题,就是动机值得怀疑。
总之,各地出台的2014版《培训费管理办法》造成了各省公职单位外出培训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有20多个省在执行此类标准。通过观察发现,培训经费标准的高低与各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呈现出一种很有意思的相关性,发达省份既有第一梯队的,也有第二梯队的,但第三梯队的除了天津(尽管天津也不发达),全部都是中西部不发达省份,舍不得在培养干部上花钱,这点值得人警醒。名列此中的湖北在近代史上曾有一位赫赫有名的改革家,他说过:“盖经国以自强为本”,“自强之道,以教育人才为先”。如果这些中西部地区还是坚持低标准扼制干部学习与培训需求,那又如何做得到让经世济民的党员干部们开阔胸襟、开拓视野、更新知识、增长智慧?中部四省,除湖南,还在死扛低标准。
或许,要招才,要中部崛起,先要练好自己的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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