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营改增对建筑业将要面临的问题(2016 营改增 对建筑企业影响)

自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16年5月1日“四大行业”全面营改增之后,各业各界都纷纷开始了改增之路。国务院这一决定对整个中国市场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全面消除了重复征税,并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不过上述状态只能是在全面营改增运行一段时间之后,所有的抵扣链条全部接洽完毕的时候才会出现,在当前阶段,很多营业税纳税人面对完全陌生的税种,要想真正实现税负只减不增恐怕还有一些难度。所以当政府工作报告一出,整体市场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首先,建筑业作为传统的营业税纳税人,3%的营业税羡煞其他行业,此次营改增之后,建筑业的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2016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中第二条规定,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