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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税收优惠 最新税收优惠政策2021

一位朋友问:我公司是一家多年经营的服装厂,主营业务为纺织、服装生产,属于中小微利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销售额3000万元,请问能否享受202优惠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优惠?




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30号)第一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 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 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 微企业)。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 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税收额征税政策的, 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 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 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 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X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1年10月1 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X12个 月的销售额确定。第四条规定,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 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 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 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 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国家优惠政策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国统字[2019]66号)表1《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明确,制造业门类包括13~43大类,分别 为: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 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19皮革、毛 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 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 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5石油、煤炭及其他 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2021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 学纤维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0非金属矿服装物制品业,31黑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 制品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最新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 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 造业,41其他制造业,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3金属制品、机械 和设备修理业。


综上,你公司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的范围,如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以选择享受 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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