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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环境保护税(预交环境保护税会计分录)

1、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的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可以免征环保税吗?


根据《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2、个体工商户转让取得的不动产,怎么预缴税款?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税款:(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 5%)×5%;(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 5%)×5%。



3、纳税人为非雇员如邀请讲课专家等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4、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怎么缴纳增值税?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公司转让金融商品,怎么计算增值税销售额?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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