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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新开户乱扣钱(中国建设银行新办卡扣钱吗)






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储蓄账户在10分钟内被陆续划走近8万元。以1分钟1万元的频率“被扣钱”,10分钟内8万元就不见了,这事搁谁身上都肉疼,根本忍不了啊!


经开户银行查询,原来是一家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代收接口,将客户储蓄账户上的资金扣走了。但实际上,这位客户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授权这家公司和开户银行可以“自动扣款”。


10分钟被扣掉8万元,这还不是最多的。还有一位客户在出国4个月期间,随身携带的银行卡没有消费,但却出现了多笔5万元的扣款交易,一共被扣走200万元。


经查,这位客户曾在某平台购买过理财产品,产品赎回后,平台又以客户名义伪造代收业务授权协议,明目张胆地扣走了客户的钱。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事实上,这些都是由于代收业务不规范造成的。通常咱们的钱是放在银行账户上,很多会费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完成的。无论是银行卡支付,还是第三方支付,客户都可以开通自动扣费功能,不需要输入任何密码或者指纹,对方就可以自动扣除你账户里的钱。


这样一来倒是方便了,但风险也随之而来。允许第三方自动扣款,等于把支付大权交到了第三方手里,如果它“乱扣钱”怎么办?客户的权益如何保护?


这个问题,监管部门也想到了。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代收业务参与各方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授权是代收业务的核心,关系着用户的资金安全


代收业务,光看名字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陌生,但它在我们日常生活场景中的应用还真不少。


比如,客户与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公司每月按期自动从客户账户扣费;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后,银行每月从持卡人指定的账户划转资金偿还信用卡;客户购买保险时,与保险公司约定每月自动从客户账户扣收保费;


客户与相关机构约定,每月定期购买理财产品或在账户余额超过一定额度时,自动购买理财产品等等,这些都是代收业务。


代收业务的主要特点,一是收款人相对固定,二是收款人与付款人的交易场景相对固定,三是付款频率或额度等条件由收款人与付款人事先约定。


约定好了,就会进入“自动扣款”程序。它的风险在于,因为是付款人事先授权,实际交易发生时不再逐笔确认,缺少了“交易验证”这样一个环节,容易造成付款人的资金风险。特别是近年来代收业务呈快速发展趋势,不规范导致的资金损失风险事件逐渐暴露。


具体来看,代收业务的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点:


——单方面擅自开通。在未取得客户授权、未有效审核客户真实意愿情况下为客户开通了代收服务,或者未向客户充分披露代收业务风险、授权及交易信息查询服务渠道不健全等,造成付款人资金盗用隐患。


——风险管控不力。机构对收款人的真实性审核不严,使黑灰产业得以通过代收业务便捷盗取客户资金;有关代收业务信息传递不透明,存在信息“黑箱”,甚至与收款人违规出售、转让系统接口,将代收业务应用于高风险场景或非法交易等。


不少风险案例显示,授权管理不到位是代收业务比较突出的风险隐患。很多情形下仅需收付款人签订代收业务协议,收款人即可扣划付款人资金,整个流程付款人可能并不完全知情。


可以看出,授权是代收业务的核心,关系着用户的资金安全。付款用途、付款账号、付款周期以及付款条件等,都是涉及授权的重要内容,客户在授权时可马虎不得。


《征求意见稿》要求,付款人的开户机构,必须在事前或首笔交易时获得付款人授权,确保代收交易为付款人真实意愿。在交易过程中,开户机构还要对授权事项进行逐笔验证,确保每笔代收业务指令均与其获得的授权相符;验证不符的应拒绝办理,并向付款人提示交易风险。


两两授权、三方协议,两种授权方式都可以


在充分考虑风险防控与市场现状的情况下,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


方式1可称为“两两授权”,是目前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授权方式,由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与收款人分别进行授权。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这种授权方式下,可通过代收业务办理便民缴费、政府服务税费、公益捐款、通讯服务费、信用卡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还款、非投资型保险保费缴纳、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


方式2可称为“三方协议”,即付款人、付款人开户机构及收款人三方同时签订协议,作为后续办理代收业务的基础。与“两两授权”相比,该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授权强度,强化了付款人开户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更有利于保障付款人资金安全。


在该授权模式下,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也适当增加,如可以办理教育培训费用缴纳,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或定额基金理财产品购买、投资型保险费用缴纳等非公众普遍需求的,或非公众日常必要的,或金额较大的场景。


央行表示,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账户余额自动购买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在满足“三方协议”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开展。这一安排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化地保障客户体验。


由于代收业务一般都是“自动扣款”,它的交易验证性较弱,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它更适用于水电煤缴费等交易相对固定、资金额度较小的日常开销。对于哪些场景不适用,此次《征求意见稿》也予以了明确。


《征求意见稿》强调,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在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外,通过负面清单方式,规定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


专家认为,这些业务通过其他交易验证强度更高的支付方式办理,更有利于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很多人关心,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免密支付的情况,比如网络约车自动扣付车费等,这也属于代收业务吗,这类是不是也要完善授权管理?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晰了代收业务与小额免密业务的边界。


比如,代收业务不经付款人逐笔交易确认,无交易金额限制;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需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如采用两类以下有效要素进行验证,交易限额为1000元/天;使用银行账户直接付款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以及使用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账户付款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参照支付账户余额小额免密消费限额管理要求执行。


对于超过免密业务限额的消费业务,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必须对交易进行逐笔验证。如果满足代收业务交易场景要求,且希望通过代收业务办理的,在落实相应授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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