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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中国银行 佛山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5-004


债券简称:11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336 号)


( 核准,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9,467,1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4,479,990.4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734,479,990.45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 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第 G14041890013


)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帐号为 671764909548。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 “广会验字[2015]第


G14041890013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2 月 3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734,479,990.45



元已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 ,主要内


容如下:


甲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名称为瀚蓝环


)


境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 671764909548,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佛山南海支行营业部,截至


2015 年 2 月 3 日,专户余额为 734,479,990.45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根据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


、 、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占志鹏、蒋伟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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