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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开户银行编码(北京银行开户银行行号怎么查询)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2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文件的议案》。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对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消费授信额度6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电控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3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参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18


●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67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1年12月9日(周四)


●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周五)


● 除息日: 2021年12月10日(周五)


● 股息发放日:2021年12月13日(周一)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18;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的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0年12月11日,按照北银优1票面股息率4.6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7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2883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1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北银优1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7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北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7元。


(2)其他北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日期


根据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本次优先股付息日为每年的12月11日,因2021年12月11日为休息日,北银优1于2021年12月13日发放股息。具体实施日期如下:


1.最后交易日:201年12月9日(周四)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周五)


3.除息日: 2021年12月10日(周五)


4.股息发放日:2021年12月13日(周一)


三、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全体北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6223826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消费”)授信额度6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银消费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北银消费授信6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银消费成立于2010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目前注册资本金8.5亿元,北京银行持股占比为35.29%,2021年11月监管部门批准增资至10亿元,增资完成后,北京银行持股占比为37.5%。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债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银消费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始终秉承“立足普惠金融,助推消费升级,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懈努力”的企业使命,积极探索消费金融业务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


截至2021年9月末,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总额97.05亿元,资本充足率11.65%,不良贷款率2.3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206.96%;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5亿元,实现净利润0.43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银消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北银消费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1年12月2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3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电控为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北京电控授信8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电控成立于1997年4月,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13921万元,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北京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电控主要产业分布于半导体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电子信息服务等产业领域。 2021年,北京电控名列“2021中国企业500强”第151位、“2021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63位。


根据202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北京电控总资产4873亿元,总负债284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6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393亿元。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8亿元,2020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9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京电控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北京电控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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