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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主播工资的税务筹划(主播直播收入怎么纳税)

上亿数十亿销售额,主播个税税率5%—35%,改变模式,合理降至0.5%


6.18


  “6.18年中购物节”的预售开启,带货更是层出不穷,李佳琦、薇娅等各直播平台头部主播们的捷报也频频传来,数十亿的销售额让人目瞪口呆。


  如此高的收入面对的一定是高税负,及行业痛点:

  (1)平台机构和大量个人主播的合作中,存在结算复杂,报税繁琐,且发票缺失等问题,导致高成本高风险;


  (2)个人主播有不少属于高收入人群,传统结算模式个税负担过重,导致私对私转账等财税违规行为;


  (3)个人主播和平台机构之间粘性低,平台难以有效反馈和服务个人主播,容易使高质量主播流失。


  当前主播挣钱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和平台签约来进行直播。


  具体的缴税方式也很简单,和平台直接签约的主播,其收入被划为“工资薪金”所得,需按照3%-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就是和普通上班族一样。另外“打赏所得”是属于劳务费用,这部分要缴20%的个税。


  那么面对以上税务难题,直播行业该如何税收筹划合理节税呢?

  (一)入驻园区,以业务分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交完个税的所得利润全部归个人所有,不需要缴纳分红税。经过这种筹划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这给企业减少了较大的赋税负担。企业改变商业模式,成立XX工作室,XX事务所等,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综合税负低至3%!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


  案例解析:

  江苏苏州文化企业旗下主播、网红面临高额税负。希望能通过税务筹划,为主播、网红现劳务费共计3000万。我们建议企业成立6家主播、网红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每家个独年开票量500万。


  企业原本纳税:


  个人所得税:959.3万


  纳税总额:959.3万


  合理税收筹划,以业务分流的形式,成立6家个人独资企业,合理节税案例:


  增值税:500/1.01*0.01=4.95万


  附加税:4.95*6%=0.297万


  企业所得税:0


  个人所得税:10.5万


  4.95 0.297 10.5=15.747万


  总计:15.747*6=94.482万


税收筹划


  (二)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最高税率3%!!!


  (三)平台与主播协商,然后主播以个人名义签约灵活用工平台,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承揽直播平台的外包业务,灵活用工平台帮主播缴纳个税并开具6%的专票给平台。


园区


  所以,不管是主播,还是MCN机构,或者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灵活选择筹划方案。简言之,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及个人合理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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