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现在还有效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否废止)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最高院民一庭:当事人举证期限相关规定是否适用于申请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


当事人举民事诉讼证期限相关规定是否适用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的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该条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提交证废止据的举证期限作出一致规定,即关于当事人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也应适用于申请调查取证。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有效《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举证期限届现在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在举证期限届满规定后,需要提供的反驳证据或对证据瑕疵进行补正的证据,当事人因客是否观原因无法自民事诉讼行吗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调查收集的申规定请,该申请期限亦不应受已经确定的举证期限的限制。



再如,关于规则逾是否期提供证据的规定也应适用于申请调查取证情况。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逾规则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若干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有效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废止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关于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现在第一款的规若干定予以训吗诫、罚款。当事人非因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还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如果该证据属于上述规定情形,人民法院亦应当予以准许。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