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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工商局企业信息年报(全国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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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扶持发展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微型企系统业1839户,完成省微企办确立的全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年报基础指标数2500户的73.56%。


微型企业户均吸纳就业人员超过标全国准。户均吸纳就业人员4.26人,加工制造业带动就业人员最多。扶持的1839户微型企业,共计带动就业人员7356人,从带动就业人员的行业来看,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分别户均带动人员就业8人、5.22人、5.1人。


从所属行业分析,13大类省级重点扶持行业微型企业共计591户,占到扶持总数1839户的32.18%;3大类县级重点扶持行业微型企业共计899户,占到扶持总数1839户的48.89%;13 3重点扶持行业微型企业共计1490户,占到扶持总数1839户81.07%。


从创业者类型分析,政策重点扶持创业人员占创业者较大比例。创业者中,政策重点扶持创业人员达1267人,占到创业者总数2075人的61.07%。政策扶持就(创)业人员中,返乡农民工创业者排名第一,达到682人,依次分别为失业人员318人、大中专毕业生199人、退役军人35人贫困地区贫困户18人、残疾人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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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公示抢抓机遇促发展


2016年,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面临新情况,主要是上半年省政府在对这项工作有一些新考虑,本来已经决定由省经信委牵头,但经过多年报方面充分调研之后,在当年7月再明确还是由省工局作为主牵头、省经信委为第二牵头单位;同时对扶持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8月15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扶持微型企业工作会议,并下达2016年扶持目标数,8月16日、18日、19日我局向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范元平专题汇报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了推进我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措施办法。范元平作出指示,迅速召开了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贵州小组会议和全市加快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公示我市2016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政策规定,制定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作战图和时间表,为各级各地贯彻工商局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抢抓微型企业发展机遇、用好政策、创新扶持、推动贵州微型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当年的8月27日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6】122号),对我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结合实际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根据全市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和工作方案,我市各县(市、区)政府也召开了相应的工作会议,调整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增加了经费预算,积极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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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培训,细化责任夯实人员基础


为使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在我市贯彻落实好,用好用足政策、创新扶持,我市各级各地对干部进行培训。2016年的8月29日至30全国日市工商局举办了1期培训,通过组织各分管领导和微企股长对《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及《工作规范》的系统学习,统一了认识和理解。从市级层面规范了微型企业政策扶持的申请、受理、初审等环节的程序。明确了各县(市、区)局(分局)自行制定评审规则,并对一些具体工作任何开展进行了指导。当年9月18日我局又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新蒲新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微企股长和基层分局业务骨干共200人参加了省局举办的政策培训。其后,各县(市、区)局(分局)也纷纷组织市管分局长及业务人员对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及初审注意事项等进行全面详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微企申请、初审、决定遵义市等工作分工、工作流程和责任。通过这些不同层级的政策培训和解读,推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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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加大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氛围。年初发放明白卡3.5万份,印制宣传资料5万份;今年编辑《遵义微企信息》26期,《遵义微企》公众号信息30条。在全市微型企业中筛选出2户先进典型在《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上整版宣传报道。九月,我局统一印制了“明白卡”6万份发放各县(市、区)局(分局);在《遵义日报》、《遵义晚报》、遵义电视台、遵义杂志社、遵义杂志社微信公众平台分别进行了专题报道,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方式对《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168 号)进行了政策解读。搭建了遵义微企微信公众平台,设置了微企机构、联系电话、微企政策解读、近期工作动态、县区动态、服务咨询等多种栏目,现在已经开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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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致力于服务微企发展工作


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由于企业进出频繁,共同制定《微型企业评审细则》,相对统一了评审标准;大部分县级政府办公室都印发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评审细则》。赤水局针对微型企业融资难,和农信社召开专题会议,对单独申请贷款的受理、评审等事宜进行了磋商,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则。播州区、湄潭县针对168号文件后新设立登记的企业须符合“连续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情况,已经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先通过评审,待正常经营三个月后再发放财政补助资金的正式行文;余庆县积极向政府报告,争取政府支持,县政府及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市管局与各乡镇分局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出台了《余庆县加快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余庆县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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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对标,落实措施有力有为


按照省局关于扶持微企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自去年8月以来,遵义市微企办先后多次到所辖县(区、市)传达省、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督导、调度扶工商持微企发展工作,工商督促各县(区、市)千方百计不折不扣地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并于当年10月20日制发了《市工商局关于精准对标加快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通知》(遵市工商微企〔2016〕155号),要求各县(区、市)对辖区存量企业进行分析,采取排除法,对不符合政策惠及条件的企业逐项进行排除,摸清并建立可能享受政策惠及的企业台账;再对可能享受政策惠及的企业按企业住所地,由基层分局逐户进行走访登记,建立实地走访台账,精准对标拟扶持企业。各县(区、市)在目标任务面前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政策法规,制定了扶持为期发展的作战图和时间表,按照“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工作要求,快速动员、高位推进,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质量、数量的双统一,双提升,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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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障,抓常抓细抓长加大督查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我局先后下发了《遵义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督查制度》、《遵义市工商局关于开企业信息展扶持微型企业进行督查的通知》、《遵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回头看”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的通知》、《遵义市工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考核细则》等文件,要求各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重点强调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每个干部要守好底线,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加强领导,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市微企办、市工商局实行每月工作任务完成通报督促制度,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地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由市扶持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督查通报。2016年10月21日我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对联系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去年的10月25日,12月2日我局分别召开2次全市工商系统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视频调度会,会议通报近期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情况,传达省局微企调度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指出,各地要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考验,微型企业扶持发展工作是各地政府是和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的,不干不行,不干好也不行。从目前各地此项工作推进的情况来看,差距很大,任务很重,形势逼人。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务必要认清形势,锁定目标,紧急行动,既要讲政策的原则性,又要讲方法的灵活性;既要讲纪律约束,又要讲担当精神,精准对标、盘清存量,履职尽责,大战50天,确保在当年1遵义市2月15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此,实行每周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当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督促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在工作中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督导。


早在2016年11月3日—10日,市扶持微型企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工商局局长李广勤结合全市扶持微企发展工作的情况,对完成目标任务进度落后的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与当地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局的领导、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进行座谈,要求各地要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既要确保任务完成,又要注重进度推进,确保在去年12月15日以前顺利完成目标任务。要对任务和责任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落实,摸清度数、系统盘清存量,立足实际、吃透政策,千方百计找到突破口。要推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制度,盯住人、盯住进度、盯住结果,千方百计把延缓的进度抢回来,把差距缺口补上来。要依托通报、督查和约谈等手段,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问责,切实解决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所到政府分管领导也纷纷表态从人、财、物给予全力支持,坚决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其他局党组成员也分别对自己联系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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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扎实,“回头看”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2012年—2015年以来,我市共扶持设立微型企业10,031户,在“回头看”整治活动中市共回访微型企业9647户,占全市微企总数的96.17%。其中正常经营的7530户,停歇业的1576户,注销的166户,无法联系375户。发现财政补助资金存在问题的有98户,其中,已经追回财政补助资金68户,金额251.05万元;未追回财政补助资金30户,金额114.15万元。共查处违纪案件7件,其中不按规定审核的3件,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1件,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2件,默许、纵容、帮助家属虚假注册微型企业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1件。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干部6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名,开除党籍处分1名,退赔礼金和吃请费用17598元。2016年10月9日—11月10日,市局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42户微型企业等方法对14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新蒲新区工商分局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回头看”整治活动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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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录入,认真建好微型企业信用体系


为解决全市微型企业数据录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6年3月22日还举办了工商系统微企工作培训,各县(市、区)微企股长、微企信息录入人员、分局微企信息录入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完成数据录入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补录任务,有的局由县微企办牵头,抽调专人企业信息进行数据补录,有的局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完成数据录入。目前,我市已有5089户微型企业的基本信息、财政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和税收奖励信息补录完成。对2015年7月后,特别是2015年度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备案情况进行随时有随时录,完善微型企业信用体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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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保量,确保年报公示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指导微型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我市各县(市、区)局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年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企业公示年度报告工作责任明确、组织有力,遵义市2015年微型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已于2016年6月30日结束,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度应年报公示微型企业户数为9754户,已报8667户,年报公示率为88.86%;未报1087户工商局,占应报数11.14%。


继往开来,倾尽全力抓好扶持、服务和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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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贯彻落实好3个15万元核心政策。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将2017年度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经费预算,市政府财政部门按时将市级配套资金全额拨付到位,为各县财政部门及时兑现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企业良性发展提供保障。督促县级税务部门及时兑现税收贡献激励优惠政策。继续落实“黔微贷”,缓解融资困难,加大“黔微贷”等融资产品的宣传力度,让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家喻户晓,让“黔微贷”办理流程、利率公开化、透明化,使微型企业不惧贷。同时金融机构加大考核力度,明确激励标准,确保“黔微贷”政策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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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发展重心,提升发展质量。


2017年重点扶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医药养生产业、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及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建材业、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特色食品、民族手工艺品、茶叶、天然饮用水等新兴产业等13类重点行业和各县(市、区)微型企业领导小组决定的2-3个行业,全面提升微型企业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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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服务,做好微型企业准入和后续发展工作


一是在工商注册方面,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结合工商注册登记改革放宽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实行企业年报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缩短登记审批时限,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效能。


二是帮助微型企业进园区。市政府即将出台《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入驻园区聚集发展的意见》,积极帮助微型企业入园区,加大孵化力度,实现集聚发展。市微企办将积极配合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实施,为进驻园区的微型企业提供配套商业和金融等服务。同时鼓励乡(镇)政府建立微型企业专业园区,对符合地方特色的微型企业,享受园区帮扶优惠政策。三是帮助微型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打造诚信理念。为引导微型企业诚信经营,构建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加强微型企业后续帮扶工作,帮助微型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信用意识。扶持一批守合同、重信用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商标意识,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微型企业发展壮大。


审 核 贺黎明 郑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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