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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万家超市的营业执照(华润万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3日下午3点多,我在华润经营范围万家二楼购买了约20元的豆干,晚上九点多,4岁的外甥要吃豆干。因为的有辣子,我姐便把包装经营范围袋拆开,准备在水里给孩子涮了再吃,打开后发现豆干上有一条黑色的虫子。”王向锋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拆开的豆干。



顾客在华润万家前进路店的购物小票



稽查大队现场查封问题食品


  王向锋说,24日他已将此事反映给华润万家前进路购物中心,24日下午5点多将所拍粘有虫子的超市豆干照片以彩信的形式发送至工作人员提供华润的厂家代表,但一天过去了,没有人联系他,事情也没有任何进展。


  “目前,我们的身体都未出现任何异常,但这样的食品如果大量流入市场,市民的安全健康谁来保障?”王向锋说,这是他最担忧的的。他希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5日15时许,记者在华润万家前进路购物中心二楼食品区域发现,华润多名工作人员匆忙将重庆丰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味多”牌手撕豆干装箱,在豆干西边区域空出的12个格子、北面一圆格快速摆置了蚕豆、瑞士卷等其它商品,并将“奇味多”豆干海报商品的标牌撤换。


  随后,记者在华万家润万家前进路购物中心物业工程部看到,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大队正在现场检查,并查封所销售的“奇味多”手撕豆干,共52公斤。该稽查大队中队长周伏平介绍,目营业执照前已将货架上的“奇味多”品牌豆干全部下架、查封,并要求该产品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2014年下半年食品检测报告单、营业执照及该批次厂家质检报告,就相关情况作进一营业执照步调查,若事实清楚后,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华润万家前进路购物中心进行行政处罚,就消费者质疑的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稽查大队也将着重调查。


  12月26日,记者走访了位于东风大街的华润万家超市和位于朝阳大街与仓程路十字西南角的华润万家超市,发现“奇味多”牌豆干依然在售。


  截至记者发稿,华润万家前进路购物中心未有一位工作人员就该事件做详细说明,该店物业工程部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相关情况不便多言。


  超市评论:谁也没有漠视法律的特权


我万家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很显然,作为“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经营者”,渭南市华润万家前进路购物中心的行为已经明显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及时、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他们面对自身问题,一味逃避、推脱,无视舆论监督,这种行为不仅令人失望,更令人鄙夷。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渭南华润万家第一次“店大欺客”了,仅今年下半年,相关媒体就分别于7月28日、10月6日、12月18日,报道了渭南华润万家出售“假鱼食”、“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行为,而距离上次事件不到一周,“问题食品”又“大胆地”出现在了渭南华润万家的柜台上。不知道商家这种“大胆”源自何处?是对法律的无知?对消费者人身权益的不顾?对食品安全的漠视?还是对大企业的盲目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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