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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

发布人:长春房产网


事项名称《征收土地收益金须知及业务流程》


一、 征收程序


(一) 现土地地调查


外业人员赴现地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


(1、房屋租赁关系主体:出租人、承租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增值

2、金征收房屋坐落;


3、租赁面积);


4调节、土地来源;


5、租赁期限;


6、用途(经营类别);


7、征收金额。


(二) 送达《土地收益金征收通知书》


(三) 收缴土地收益金


按征金收金额收缴土收益金地收益金。


(四) 立卷归档


征收完毕后,将下列材料形成卷宗归档:


(1)《土地收益金征收审查表》;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调节)收费票据存根。


二、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长春市人民政府转市发省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府发(1997)38号]。


三、 收费标准:


依据长府发[1997]土地38号及吉政发[1996]31号文件,按房地产坐落的路段等级、用途,每月每平方米0.50-12元征收。征收标准中未列明街路的,按相近街收益路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征金征收收。征收


四、 工作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收益起2个工作增值日内办结。

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收益金:00-下午1市6:00


办理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管理办法西环城路5555号A座五楼


五、联系电话:


检查科:0431-81890697


土地收益金收费科:0431-81810277


六、受理单位: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


七征收、申请条件:划拨土地出租需缴纳土地收益金。


八:办理材料:土地证


九:办理流程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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