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20包河21年12月10日,芜湖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合肥市包河区合肥德庄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健康证和食品经营多少许可证,在该地点店后厨的操作台上放有辣鲜露地点调味料、料酒和生抽等调味料,其中辣营业执照鲜露调味料的生多少产日期为2020年11月包河区30日,保质期为12个月,并已开封包河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少钱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合肥市办理包河区少钱德庄火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食品安全包河区法》有关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营业执照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该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