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批北京复,市药监局各分局职责为:在市药监局职权范围内,负责管辖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北京市总部,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化妆品电子注销商务平台经营者监管等工作。
各分局管辖范围划分:第一分局管辖范围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第二分局管辖范围为海淀区、丰台要多区平谷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第三分局管辖范围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分局管辖范围为昌平区、怀平谷区柔区、延庆区;第五分局管辖范围为顺义区(含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平谷区、密云区。
自12月1日起,各区市场监管局不再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需要器械(第二、三类)、化妆品生产环节的需要许可、检查,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少钱台备案及检查职责。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含一类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出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一类医疗器械和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等市药监局未调电话整的许可备北京案事项及其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仍由各区市场燃气监管局负责。
市药监局委托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相关许可分公司、备案事项,自12月1日起,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市药监局相关业务处室办理。
12月1日前,市药监局委托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许可、备案事项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处理中的投诉举报,由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原有程序继续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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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市场监注销管局调整到市药监局办理的许可备案事项
一、以下许可平谷备案事项由平谷区市场局调整到市药监局办理
1.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许可(含筹建、核发、变更许可事项、变更登记事项、换证、注销共6小项)
2.医疗机构制剂变更配制单位名称
3.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4.《医疗器械生产许分公司可证》审批(含核发、延续、变更许可事项、变更登记事项共4小项)
5.《医疗器械生产北京市许可证》补发
6.《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
7.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公司
8.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电话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9.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零售业务审批
二、涉及调整的要多政务服务燃气事项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法定时限等,及申办材料的填写说明、示范文本等,在首都之窗及少钱市药监局官网“政务服务”栏目另公司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