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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盈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96.12%,主要系上年度收取经销商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兑付或贴现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59.71%,主要系本期末应收电商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262.70%,主要系本期末预付广告费和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36.67%,主要系本期末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100%,主要系本期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73.09%,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7)应交长沙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增长58.68%,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应交消费税、增值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71.17%,主要系期末合同负债余额下降,待转销增值税减少所致。


(9)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5.62%,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8.11%,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财务费用发生额相应下降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9.12%,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11.88%,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8.90%,主要系上年同期疫情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4)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48.59%,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87.75%,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流入现金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008.23%,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额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期股份回购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86.80%,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上海信托信托上海信托-鑫月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0自有资金2020年10月14日2021年06月09日用于投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含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 、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PPN)、可转债/可交换债、项目收益债、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等。现金4.50�0.27621.370.000是是上海信托信托上海信托-鑫月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0自有资金2020年10月21日2021年06月16日用于投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含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 、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PPN)、可转债/可交换债、项目收益债、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等。现金4.50X6.85396.990.000是是中航信托信托中航信托-天启【2019】116号昆明恒大云玺大宅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0自有资金2020年11月06日2022年11月06日用于向云南尚居地产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具体用于昆明“恒大云玺大宅”项目5、11、12、13区开发建设。现金8.00%2,400292.6300.000是是华润信托信托华润信托-鼎新240号富力太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0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7日用于向太原富力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金禧城A、B、C、E、X2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现金6.90i0168.25170.970是是五矿信托信托五矿信托-恒信共筑318号-鑫玖7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500自有长盈资金2020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20日用于受让昆明恒海持有的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的“恒大玖珑湾”A1-2地块形成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具体用于满足432条件的标的地块的建设开发。现金7.90u0.5183185.050是是中信信托信托中信信托-碧桂园苏韵4 号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000自有资金2020年11月25日2022年05月25日用于中信信托以资产收益权转让附回购模式向南通瑞兴提供融资,由南通瑞兴将信托资金用于符合“四三二”条件的碧桂园星宸花苑项目开发建设。现金6.70&8130.7168.950是是中航信托信托中航信托-天玑汇财3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0自有资金2020年11月30日2021年05月31日用于投资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款);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及票据;债券基金(含可转债基金)及债券专户;现金管理型金融工具;其他安全性高并且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银行间或交易所固定收益类产品。现金4.45%1,112.5542.530.000是是五矿信托信托五矿信托-恒信共筑372号-鼎宁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000自有资金2020年12月04日2022年12月04日用于受让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海淀西北旺地块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资金最终用于标的项目开发建设。现金5.47�5.2106.7109.400是是民生信托信托民生信托-中民永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0自有资金2020年12月18日2021年06月15日用于投资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交易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现金5.30Q9.84299.120.000是是民生信托信托民生信托-中民永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0,000自有资金2020年12月22日2021年06月22日用于投资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交易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现金5.30%1,585.64862.520.000是是江苏信托信托江苏信托-安鑫添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0自有资金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6月24日用于各类存款、各类债券及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经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投资范围限定在标准化资产的信托、券商、基金、保险、银行和期货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现金4.80F0.27234.080.000是是中融信托信托中融信托-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0自有资金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6月29日用于投资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用途。现金6.10%1,504.11743.70.000是是陕国投信托信托陕国投-汇钰1号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0自有资金2021年01月04日2021年06月28日本信托计划为具有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特点的现金管理型信托计划,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在保持信托资金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由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现金5.15%1,234.59606.710.000是是中航信托信托中航信托-天玑汇财3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0自有资金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6月24日用于投资①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款);②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及票据;③债券基金(含可转债基金)及债券专户;④现金管理型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类货币基金、短期理财工具等);⑤其他安全性高并且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银行间或交易所固定收益类产品。现金4.55%2,094.251,034.660.000是是江苏信托信托江苏信托-富居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1月11日2022年12月01日用于向常州盛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可续期信托贷款,专项用于其开发的风华瓴著花园项目开发建设。现金7.50%1,415.75162.33139.730是是爱建信托信托爱建信托-爱建长盈精英-阳光城滨海明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1月15日2022年01月15日用于受让漳州市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阳光城滨海明珠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通过漳州富山回购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最终信托资金用于偿还股东借款及项目开发建设。现金7.10q0145.890.000是是外贸信托信托外贸信托-富荣185号太原恒大天宸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1月20日2022年01月20日用于向太原恒大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开发的太原恒大天宸首1期项目。现金7.80x0153.86130.360是是五矿信托信托五矿信托-恒信共筑326号-长利稳增1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2月09日2022年08月09日用于受让融资人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蓝光花间溪谷花园A5、A6、A7、A9地块特定资产收益权,最终用于该项目开发建设。现金8.00%1,196.71109.5985.480是是五矿信托信托五矿信托-恒信共筑452号-璟嘉6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0自有资金2021年02月26日2021年08月26日用于受让中泛置业持有的长沙市雨花区的阳光城“愉景湾一期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资金最终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信托到期时中泛置业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现金7.00R7.9294.930.000是是五矿信托信托五矿信托-恒信共筑452号-璟嘉60号集合资金信企业托计划15,000自有资金2021年02月26日2021年08月26日用于受让中泛置业持有的长沙市雨花区的阳光城“愉景湾一期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资金最终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信托到期时中泛置业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现金7.00R7.9294.930.000是是上海信托信托上海信托-万成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自有资金2021年02月26日2022年08月25日用于向徐州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债权,最终资金用于债务人旗下徐州云龙区“云樾外滩”(坝山热电厂2020-33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现金6.80P7.6730.740.000是是中航信托信托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2月26日2023年02月26日用于有限合伙人向深圳市佳业航鼎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各期信托单位资金的1%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8.50%1,70076.850.000是是中航信托信托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3月01日2023年03月01日用于有限合伙人向深圳市佳业航鼎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各期信托单位资金的1%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8.50%1,70069.860.000是是外贸信托信托外贸信托-富祥91号恒大北京项目1期-2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3月19日2022年03月19日用于项目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恒房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开发的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恒大房山御峰项目的开发建设或归还股东借款。现金7.30s0240.000是是外贸信托信托外贸信托-富祥91号恒大北京项目2期-110,000自有资金2021年03月19日2022年09月19日用于项目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恒房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开发的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恒大房山御峰项目的开发建设或归还股东借款。现金7.80%1,173.2125.640.000是是上海信托信托上海信托-海雅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500自有资金2021年03月23日2023年03月23日用于海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海南清水湾绿茵新邨及澄碧苑2栋公寓、10栋高层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现金7.00%1,05011.510.000是是合计1,220,641.59------------84,687.6543,164.59--0------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管理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有限、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不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也不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伙《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合伙人45人,注册会计师3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4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80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F51)、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63)、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等,审计收费0.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管理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来民,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0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艳,201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 1996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长沙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16家,挂牌公司7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长盈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021年4月 2有限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第一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承诺保本类理财产品;第二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第一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第二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以上两类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但两类投资品种的额度不能混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第一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承诺保本类理财产品。


第二类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3、授权额度:第一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第二类投资品种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以上两类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但两类投资品种的额度不能混用。


4、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项目建设、不可抗力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及时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20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21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合伙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 4,354,544.40元,具体如下:


2020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4,354,544.40元,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5,000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1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2021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约121.56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票145,708,137股,持股比例为9.67%,且海烟物流副总经理王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凯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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