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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二合一房产证样本(房产证二合一证图)

【村长晓佳一】图文记录乡村生活,书写“三农”问题,解读社会焦点!敬请点击关注!


生者有其居!在农村不是一句玩笑话,有房居住是生存基本条件之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益是农村可以有房屋住的基础。


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其本村民众可以申请宅基地,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可以建设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并且依法对上面建筑拥有所有权。


但是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不是农民的,但是上面的房屋是农民的,我们知道我自己的东西应该可以随意处置,如买卖,租赁等,但是由于我们对于土地没有所有权,只能把房子卖给同村拥有使用权资质的村民,不能卖给更有钱的外村人。


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我们农村房屋的价值,要知道城市商品房,由于人人可以买,是可以很容易变成资产的,也是有很大升值空间的,而农村房屋哪怕建设成本比商品房高,但是只能村里人买,所以不值钱。


而要改变农村房屋不值钱的属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把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房屋所有权绑在一起,则是一个增加农村宅基地价值的一个信号。


“房地一体、两证合一”,是指把农村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与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统一合并为“房屋不动产权证。”


两证合一,确权后颁证,统一把原先的两本证书换成了大红本——不动产权证书


其中好处有不少,增加了农房的价值,在以前许多农房产权不清晰,经常会因为买卖、翻盖发生矛盾,而现在确权后,一目了然,多少平方一分都不会差,在买卖环节上不会再有纠纷,同样自家的房屋从此也是合法的了,不存在被强拆,在以后的拆迁中也不会因为权属不明受到损失。


同样,在确权颁证后,农村房屋被赋予了更多的权益,在房地一体、两证合一后,“宅基地三权分置”也会逐渐落实,探索所有权、资格权与使用权,激发农村房屋活力,鼓励城市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尤其在农村闲置农房上进行深度开发。


而确权颁证,明晰产权就是为了扫清障碍,对于未能合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村集体有权认定其为违规建筑。


例如违反的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或者宅基地使用未按照当地省市规范的要求,因此这样的农村房屋是不具备确权发证资格的,那么这些房屋要被拆吗?


总共有三种处置方式


第一,简单粗暴,强制拆除,农村中一户多宅的状况是多了去了,有些合法但是有些不合法,但是不合法中有一种是必须强拆的,就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子的。


18亿亩耕地是14亿人口粮的保证,在农村建房“八不准”中,第一条就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第二,收归村集体所有,可拆可不拆,有些村集体会给予一些补偿,有些没有补偿,在不影响村庄规划的前提下,这房子还可以正常使用的,在自家满足了使用条件后,房子可以进行再次确权,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三,给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的人,农村建设用地不断减少,许多村民申请困难,因而这些不能确权的房屋是可以转给别人的,还可以获得一定经济的赔偿。


当然有些还没有领到大红本的也不是因为自身原因,在确权颁证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录入信息丢失或者不准确,导致未能确权颁证。


所以在村内已经领证,自己还没有的,抓紧去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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