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7月,我半工半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
1967年7月,我被分配到一家颇具规模的企业工作。
因我在学时写过稿子,被直接安排到政工科做宣传干事。
企业施行的是六类地区的八级工资制,依稀记得工资级别和对应的工资数额。
一级工35.5元
二级工41.64元
三级工48.81元
四级工57.30元
五级工67.40元
六级工78.81元
七级工97.70元
八级工108元
当时,不同的行业间工资等级的设置及对应的工资数额不尽相同。同一企业不同工种的工资等级的设置也不同,技术含量高的设八级,反之技术含量低的则为六级以至于五级封顶。
企业里,干部行政级别比照机关干部级别设定,大企业的厂长、党委书记的级别为正处;副厂长、党委副书记为副处。正副厂长、党委书记的工资在99至110元区间。
参加工作时,企业干部的工资级别被停滞。原来的在编干部继续享受干部工资等级制的本人享受的级别和金额。
原来的工人继续执行本人正在享受的工人工资级别和工资金额。
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和工人一律按照八级工资制定级并套入对应的工资金额。
我初始工资定级一级,工资额35.5元。
我参加工作五年后,1972年7月,全市企业职工普调工资,每人涨一级。
我由一级工、月资35.5元,升到二级工、月资41.64元。
1975年7月,全市企业百分之二调资,即每一百个职工,有两个人各自涨一级工资。
那时候企业职工增长工资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百分之二的人涨工资,受益人数很少,更是广受职工关注的事情。
普调是皆大欢喜。
车间、部门的劳资人员依据本车间、本部门全体职工的工资表,每个人上调一级工资,报厂劳资管理部门审核后计发就是了。
按百分之二比例的职工增资则不然,它属于奖励晋级。
奖励晋级就是一件需要慎重再慎重的工作了。
厂部制定了调资方案,党委常委研究通过,交由厂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实施。
依照方案,厂部对各车间、部门以实际人数,按比例下达增资指标数额,部门人数不足百人的就划定几个部门联合推荐评比。
增资采用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职工自行推选增资人,车间、部门汇总后交由领导班子讨论、表决。
通过后,分三次张榜公布。
公布的榜单要求职工于规定时间内将意见投入意见箱。
每一榜规定时间到,即收集职工意见加以汇总,车间、部门再行讨论决定。
三榜定论,车间、部门将结果上报厂部,提请厂部做出最终审核、决定。
自下而上推选增资人的办法,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尽管增加工资的人数很少,也始终平稳进行。
百分之二增加工资,我由二级工升至三级工,月工资由41.64元调至48.85元。
随后,企业职工又经历了一次百分之四十增加工资,再往后的增加工资就全部是“人人有份,大家齐步走。”的普调了。
我亲历了一次普调增加工资和一次百分之二增加工资,就被调入机关工作,没有了工厂增资的阅历。
回想那个时期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往事,留给我最为深刻的印象在于,职工与领导、职工与职工之间没有激烈的碰撞或冲突。对于百分之二增加工资,“谁涨谁不涨”,也有人有想法有意见,但都能心平气和、推心置腹地通过谈心解决问题。
一晃五十年过去了,企业职工增涨工资的往事愈来愈模糊了,亲历那个时期增涨工资的我,惟对那时候的工作方法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还有着深刻记忆。
这种记忆,是褒奖?是留恋?是怀旧?是“因循守旧”?是“墨守陈规”?还是什么?
我也说不清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