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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时运用的方法有工作量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和生产总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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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工程成本的确认和结算方法




一、工程成本的确认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但工程施工周期较长,确认方式特殊。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额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约义务的资源


3.预期能够收回




二、施工费用的计量




工程成本是建筑安装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按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的生产费用总和,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直接耗用于施工过程,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用:施工企业所属各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单位(如施工队、项目部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一)间接费用分摊




间接费用一般是按直接费的百分比(水电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进行施工间接费的分配或者按间接费定额加权分配各合同的间接费用。







某项合同当期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合同当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或人工费)×间接费用分配率




(二)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因素:原价、净残值、使用寿命。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计算)







(2)工作量法(计算)




工作量包括里程或工作台班两种形式。







(3)双倍余额递减法(概念)加速折旧,折旧率不变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之前的各年,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而在最后两年按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4)年数总和法(概念)加速折旧,折旧率减少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三)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又称“无形固定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以某种特殊权利、技术、知识、素质、信誉等价值形态存在于企业并对企业长期发挥作用的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租赁权、特许营业权、版权、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能在较长的时间里给企业带来效益。但无形资产也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它所具有的价值的权利或特权总会终结或消失,因此,企业应将入账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一定年限内摊销,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并同时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摊销,但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其中,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后的金额。无形资产摊销存在多种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其原理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




三、工程成本的计算方法




1.工程成本竣工结算法(工程开始到竣工止)


2.工程成本月份结算法(按月度)


3.工程成本分段结算法(合同约定的结算部位)





【考点】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




一、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




调动所有项目参与人的积极性。




二、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




(一)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种类




1.企业自有职工


2.劳务分包企业用工;


3.施工企业直接雇佣的短期用工




(二)劳动用工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许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2)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劳动者所在工地保留一份备查。




(3)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不得允许劳务分包企业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每个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当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




(三)工资支付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考点】项目的风险类型




一、风险、风险量和风险等级的内涵




1.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建设项目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2.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




3.风险区域







4.风险等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将工程建设风险事件按照不同风险程度分为4个等级:




(1)一级风险。风险等级最高,风险后果是灾难性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




(2)二级风险。风险等级较高,风险后果严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造成破坏或人员伤亡。




(3)三级风险。风险等级一般,风险后果一般,对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破坏的范围较小。




(4)四级风险。风险等级较低,风险后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忽略,对工程本身以及人员等不会造成较大损失。




风险等级由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等级和风险损失等级间的关系矩阵确定。如下表: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类型








【考点】企业增值税的规定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5.按照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三、销项税额的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行规定的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考点】环境保护税的规定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三、税收减免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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