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北京如何计算残保金?
依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S=(N×a-n)×W
S:残保金年缴纳额;
N: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a:北京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7%;
n:2017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W: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02北京残保金如何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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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家北京企业为例:
该企业情况:
年在职员工数:1000人
年平均工资额:175000元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0人
北京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101599元,根据国家规定企业的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两倍的最多按照两倍计算,北京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是1.7%
缴纳残保金=(年在职员工数×1.7%-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平均工资额
缴纳残保金=1000×1.7%×175000=2975000元
如果该企业按照规定最终安置了9名2级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置1~2级残疾人就业的一个人相当于两个其他等级残疾人安置名额)按照规定免缴残保金,该公司招聘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计算:
该公司支出为3500×12×9=378000元
那么安置残疾人就业实际上减免了高额残保金2975000-378000=259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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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为什么选择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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